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1998年以來,中國政府提出建立公共財政的目標,積極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化部門預算公開、國庫集中支付、“收支兩條線”管理、政府采購、規范轉移支付等改革。目前已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等納入預算或“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范圍,并將逐步實現全部繳入國庫的目標。國家已初步建立起適合中國國情的部門預算基本框架,初步實現預算內外資金統籌使用、“一個部門一本預算”的改革目標。推進公務用車、公務接待等職務消費制度改革,規范黨政領導干部職務消費行為。這些措施規范了政府理財行為,增強了財政管理的透明度,有效抑制了財政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腐敗行為。
加快投資體制改革。為防止投資領域腐敗現象的產生,中國政府著力建立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減少行政干預。2004年,國務院發布《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對深化投資體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經過改革,企業投資主體地位逐步確立。國家不斷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完善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對投資中介機構的監管。對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試點,目前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省級政府開展代建工作。
推動金融體制改革。中國實行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分離、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離、銀行與證券及保險業分業經營。不斷加強和改進金融宏觀調控,建立和完善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金融監管體制,加強金融監管,金融市場秩序逐步規范。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信用評級制度,推動金融市場快速健康發展。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證券公司重組、保險公司注資改制等一系列重大金融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全面清理和處置歷史積累的金融風險,初步建立投資者保護制度。積極推動支付體系建設,推廣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完善金融賬戶實名制,有效防止和嚴厲懲處利用銀行賬戶、證券市場和資本運作等手段進行腐敗活動。建立覆蓋全國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加快建設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建立金融機構的客戶識別、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記錄保存等制度,加強反洗錢監管。這些改革措施促進了金融業的規范健康發展,也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和金融腐敗。
建立市場配置資源制度。中國政府注重完善制度,強化監管,防止在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出現腐敗問題。在工程建設方面,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有形市場,完善招標投標法律制度,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在土地使用權出讓方面,實施公開競爭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對經營性用地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出讓。2001年至2009年,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面積占總出讓面積比例由7.3%上升到85.3%。在產權交易方面,規定必須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在政府采購方面,實行以公開招標為主要方式的采購運行機制,2002年至2009年累計節約財政資金3000多億元。在礦產資源開發方面,嚴格執行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規定,嚴肅查處礦產資源開發中的違法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