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的記者近日對政協委員蔡國雄進行了采訪,蔡國雄建議采用分時電價和階梯電價相融合的方式作為電費征收的基礎方案。
請看《中國日報》的報道:
The first is the tiered electric pricing system, and the other is time-of-use pricing system. The two systems are completely different.
一種是階梯計價系統,另一種是分時計價系統。兩種系統完全不同。
在上面的報道中,tiered pricing system指的是“階梯計價系統”,而time-of-use pricing system指的是“分時計價系統”。階梯計價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分段或分檔次定價計算費用,分時計價指的是分時段計算電價,高峰時段電價較貴。
蔡國雄認為,分時計價系統能引導居民在高峰負荷時少用電,低谷負荷時多用電,從而有利于節約電力,建設low-carbon cities(低碳城市)。蔡國雄還說,分時電價的實行能推動smart power grids(智能電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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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電價 tiered pricing for electricity
(中國日報網英語點津 陳丹妮,編輯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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