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拉子”完工難
“說白了,地方資金配套還是有難度。”新建縣水利局副局長黃勇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坦言,“除了除險加固配套外,縣市需要投入的資金還有機電泵站改造、鄱陽湖單項配套、安全飲水工程等等,全縣配套加起來就有兩到三個億,不可能全拿來配套水庫。”
今年4月,國家又開始了對小二型水庫的除險加固,新建縣制定了小型水庫的除險加固任務。
“今年,我們將實施除險加固工程的有19座一般小一型水庫,9座重點小二型水庫,共28座。”黃勇說。這是中央投資的部分,但從2012年到2015年,地方還要完成67座一般小二型水庫,需要省級和縣市地方投資建設。
“這樣,我們的資金壓力就比較大了”。按照一座小二型水庫的除險加固投入450萬來計算,大約需要3億的資金。黃勇說,2010年,新建縣地方一般性財政收入為9億元,其中可用的只有3到4個億。
一位地方官員告訴記者,國家對于中央投資除險加固的小二型水庫的投入為每座450萬元,但實際上各個水庫的病險程度各不相同,很多水庫用不到這么多資金,剩余的他們就調配來建設地方負擔的項目。
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無論是中央負擔的水庫還是地方出資的水庫,完工的還是主體工程部分,附屬工程就被省略了,有的甚至在主體工程上削減開支以獲取可調配資金。
地方配套資金的不到位必然滋生隱患。“這就等于是水庫身上要命的大病已經去除,水庫已經沒有病險,附屬的整容、調理的小病沒有去除,但不會影響日常運作。”一位地方水庫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省水利廳也深知地方資金不到位帶來的危害。江西省水利廳建管處處長周放平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附屬工程沒能完工也將帶來安全隱患,比如一旦發生險情,通往大壩的公路,搶險人員進不去;再比如,沒有雨量監測設備,就不能掌握準確的數據,影響水庫的監管。
但對此,省里也同樣是難題。“地方沒有資金配套,省里也拿不出所有的地方配套資金。”周放平告訴記者。從新建縣來看,對于由省財政配套的計劃資金部分也未曾完全到位。而不到位的結果就是,哪些水庫病險嚴重就完工哪些,國家給哪些項目施加壓力就先完成哪些。
而現實證明,“半拉子”工程的最后結果往往是無法完成。在新建縣,早于幸福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是溪霞水庫,2004年被列入了“中央第一批、第二批及規劃外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當年1月開工,2006年10月完工,但至今仍未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