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地方的窘迫和無力很真實,也很無奈。
于是,地方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項目出現兩種驗收:一種是竣工驗收,另一種是投入使用驗收。竣工驗收是完全按照批復設計要求完成工程的全部;后一種情況則是“病基本上治好,但沒有完全好”。
“國家過于強調配套,對于一些經濟欠發達的地區而言,會帶來很大的一些后患。”一位不愿具名的縣級官員對《中國經濟周刊》表達了他的擔憂。他認為,國家應根據不同的發展程度調整政策,對于那些比較貧困同時病險水庫很多的縣,應該全額由中央撥款。
而站在中央的角度,為確保地方配套資金到位,也開始在政策上做一些調整。例如,原來的政策是每座水庫資金的60%由中央承擔,從去年開始變成了一個省若共有100座水庫被納入除險加固,那么中央負責完成60座,地方負責完成40座。這又意味著,一旦地方資金不到位,那么由地方負責的水庫就開不了工。
“不只是籌集資金,并且要及時地籌集到位,不然開不了工,壓力當然很大。”袁俊光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通過發行地方債券和向銀行貸款,湖北今年的資金基本到位,主要的壓力在后面兩年。
后面的資金來源,他很擔心。
監管缺失,留下隱患
面對規模如此龐大和高強度的維修工程,如何組織起廉潔、高效的工程管理機制是另一個廣受關注的難題。
作為地方的主管官員,周放平坦言壓力很大。“工程質量的壓力:出現質量問題怎么辦?進度的壓力:完不成任務怎么辦?還有安全的壓力,這么多錢,大家都在盯著,都想吃這塊肉,有人經不起誘惑,也很有可能。”
徐元明盤點了一下,從工程建設的管理到資金的使用管理再到日常修護的管理等等確實存在不少問題。
例如,中央的錢到位了,地方的錢還有缺口,結果大毛病解決了,但還留著尾巴。在《中國經濟周刊》的調查中發現,在較早期啟動的除險加固項目中,由于配套資金不足,很多水庫加固留下了“半拉子”工程,即使這樣也通過了竣工驗收,因此留下了另一種方式的安全隱患。
管理資金被挪用侵占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還有建設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原則上要求要嚴格實行三制,即建設監理制、招標投標制、項目法人制,但這些制度到了基層,不規范執行的不在少數。
此外,施工力量不足,趕工程進度,對質量也會造成影響,甚至形成“修了白修”的“豆腐渣工程”。
以2007年發生潰壩的甘肅省高臺縣小海子水庫為例,2001年被水利部列為西部專項資金病險水庫處理項目,加固工程于2004年完工,并被評定為“優質工程”。加固后不到3年又發生潰壩,致下游5400畝耕地被淹、損毀,迫使下游4個村1700人緊急撤離,所幸沒有發生人員傷亡。
2008年初,溫家寶總理要求國家審計署對水庫除險加固規劃項目進行專項審計。“派了400多人,在18個省,干了3個多月,審計病險水庫的項目。”
在2009年6月國家審計署公布的554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審計報告中,168座水庫仍然存在質量缺陷,違規招投標、轉分包、無資質承包問題比較突出,5658萬元建設資金被侵占,15311萬元建設資金被出借或挪用,119座水庫建設單位管理費用支出超概算47%,超過財政部規定標準的94%。
“這是我們在管理以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們也有一系列的措施來整改。”徐元明對《中國經濟周刊》說,例如,水利部系統內,每年春季要進行檢查,秋季要進行匯總,之后打分,在全國排名公告。再例如,水利部還設有稽查辦,專門把病險水庫列為重點,逐個項目進行抽檢、稽查,發現問題就報告。
“水利部領導分別負責一些省份,經常去檢查、調研、發現問題進行解決,遇到困難進行協調,哪個省份進度不夠,或者政府不太重視,資金不到位,就給省級領導寫信、提要求、督促。” 徐元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