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30日,國務院批準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開。各地紛紛宣布進行“取消指標限制、實行準入制度”、“打破城鄉界限,實行城鄉戶口登記一體化”等戶籍改革。
2001年9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外地來京投資開辦私營企業人員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在北京市投資開辦私企的外地來京人員,可依本辦法申辦常住戶口。
2003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機關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北京戶籍政策放寬,未滿18周歲者都可隨父落戶。
2005年3月, 《北京市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條例》退出歷史舞臺,對外地來京人員在務工、就業、經商、房屋租賃、衛生防疫等方面的限制被取消,政府對其實行與北京市民一視同仁的管理和服務。但暫住證、生育證制度繼續被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