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11年3月10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吳邦國
各位代表:
我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面對復雜的國際國內環境,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萬眾一心,開拓進取,勝利完成“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有效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奮力戰勝青海玉樹強烈地震和甘肅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成功舉辦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的重大進展,為“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過去的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按照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精神,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一年來,共審議通過16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聽取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3個工作報告,檢查6部法律實施情況,開展2項專題調研和3次專題詢問,辦理代表議案506件,決定批準我國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協定以及加入的國際公約4件,還決定和批準任免一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確保如期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了新的貢獻。
一、緊緊圍繞如期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立法工作
為實現黨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工作目標,去年我們著力抓了一批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督促和指導有關方面全面完成對現行法規的集中清理任務。
(一)制定和修改了一批重要法律。建立健全社會保險法律制度,是關系億萬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常委會高度重視社會保險法的制定工作,在上屆初審的基礎上,本屆又審議了三次,對草案作出重要修改,從法律上明確國家建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制度,并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等作出原則規定,強化了各級人大常委會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職權。它的頒布實施,對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為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我們及時啟動代表法修改工作,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還專門書面征求了每位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修改后的代表法,總結貫徹落實2005年中央9號文件的實踐經驗,進一步明確了代表的權利和義務,細化了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的方式,強化了代表履職的保障措施,有利于進一步保障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點和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