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常委會的立法工作,要按照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總體要求,抓緊修改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法律,及時制定對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的法律。一是修改預算法、職業病防治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地方組織法、兵役法等。二是制定精神衛生法、行政強制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三是督促有關方面抓緊制定和修改法律配套法規,做好法律、法規清理后續工作,重點督促和指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面完成對現行司法解釋的集中清理任務。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要把立法后評估作為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一項新舉措,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有序展開,通過多種形式,對法律制度的科學性、法律規定的可操作性、法律執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觀評價,為修改完善法律、改進立法工作提供依據。完善人大代表參與立法的工作機制,把辦理代表議案建議同制定修改法律結合起來,把邀請代表參與常委會活動同提高法律草案起草和審議質量結合起來,認真研究吸收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積極探索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基層群眾的意見,認真聽取專家學者的建議,建立健全采納公眾意見的反饋機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在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方面邁出新步伐。
二、在新的形勢下繼續加強監督工作
“十一五”時期的五年,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新的巨大成就,我國經濟實力、綜合國力、人民生活水平邁上新臺階,標志著我國各項事業站在了一個新的起點上。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深入分析今后一個時期的國際國內形勢,作出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的重大判斷,確定了今后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強調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在推動科學發展上取得新的顯著進步,在推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上取得實質性進展,這對做好新形勢下人大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