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增強監督實效為核心,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詢問和質詢是人大對“一府兩院”實施監督的法定形式。去年,我們選擇財政決算、國家糧食安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作為詢問重點,分別采取分組會議、聯組會議和大聯組會議的方式,開展了3次專題詢問,并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進行現場報道或直播,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產生積極反響,成為人大監督工作的一個亮點。常委會組成人員、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事先認真調研、精心準備,常委會辦公廳加強組織協調和統籌安排,國務院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到會聽取意見,實事求是回答詢問,形成良性互動的局面,保證專題詢問順利展開。專題詢問起到了推動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改進工作的作用,也豐富了人大監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開展專題調研是這些年常委會加強監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去年就“十二五”規劃綱要編制問題,我們選擇14個課題,進行為期4個月的專題調研,形成了一批有水平、有分量的調研報告,既為中央決策和研究編制規劃綱要提供了重要參考,也為本次大會審查批準“十二五”規劃綱要做了必要準備。我們還根據監督法和預算法的精神,將原來在6月份聽取審議當年1至5月份預算執行情況的做法,改為在8月份專門聽取審議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重點審查農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社會保障等重點支出資金的到位和使用情況,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的情況等,增強了預算監督實效。
三、緊緊圍繞常委會中心任務做好其他經常性工作
(一)代表作用進一步發揮。常委會堅持把辦理代表議案建議作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的重要環節。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506件代表議案,已全部辦理完畢,其中,71件議案涉及的7件法律已經常委會審議通過,1件議案涉及的1件法律草案正在審議,144件議案涉及的41個立法項目已列入年度立法計劃或立法規劃。代表提出的7590件建議、批評和意見,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計劃解決的占76.7%。加強對代表建議的跟蹤督辦,推動草原生態保護和增加牧民收入、西海固地區飲水安全和生態移民搬遷等一批民生問題的解決,得到代表們的肯定。一年來,舉辦了9期代表培訓班,1900多名代表參加學習,還組織1800多名代表參加專題調研,邀請5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會議、參加常委會執法檢查等活動。列席會議和參加活動的代表事先充分準備,會上積極發言,充分反映人民群眾呼聲,為提高常委會工作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