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貽琦
梅貽琦入主:開啟黃金時代
1931年12月3日,梅貽琦校長進入清華大學,由此開啟了被人們稱為清華“黃金時期”的階段。
梅貽琦為人木訥寡言,然而在他心里,他比前任校長們更清楚也更尊重教授治校的精神與制度。在就職典禮上,他講出“所謂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的名言,他認為,教授是學校的主體,校長不過是率領職工給教授搬搬桌椅板凳的。他把校長比作京劇里演“王帽”的——所謂“‘王帽’,他每出場總是王冠齊整,儀仗森嚴”,但是觀眾看的不是“王帽”,因為好戲并不是要他唱的。如果觀眾對這臺戲叫好,他不過“與有榮焉”而已。在梅貽琦的任下,清華的教授治校體制一直維持到1948年年底,長達17年。
梅貽琦對教授的尊重表現在他上任后就開始大力聘請師資上。一時間,清華名師云集:顧毓琇、聞一多、王力、錢穆、周同慶、蕭功權、潘光旦、馮友蘭、朱自清、陳寅恪、俞平伯、吳宓、葉公超、金岳霖、張岱年、吳晗、葉企孫、周培元……這個名單幾乎囊括當時各個學科的一代宗師。
與此同時,梅貽琦謹慎處理好清華的教授治校體制。在他面前,有兩份關于清華大學的文件。一份是國民政府1928年的《國立清華大學條例》,一份是1926年清華自己擬定的《清華學校組織大綱》。前者比后者刪減了許多教授會的權力而增加了校長的權力。然而,梅貽琦自動放棄政府所授予的大權,實際上,在他任校長期間,依據的仍是清華自己擬定的《清華學校組織大綱》,也就是,評議會為清華最高權力機構,教授會為制衡角色,而校長是“虛君”。無論評議會、教授會、校務會議還是學生會,校務依照民主體制運作,開會時與會者均有提案權與自由發言權,采取多數表決。這種尊重多數與個人自由表達意見的制度,成為了清華師生共同生活的一部分,即使在抗戰年代的西南聯大時期,除了評議會未設以外,其他制度一直堅持著。
有一件小事,也許可以從側面佐證,什么是已經深入人心的教授治校理念。1935年,在清華任教務長的潘光旦教授接到了時任國民政府安徽省主席劉振華的一個請求:望潘光旦高抬貴手,讓自己的兒子能夠不經考試就能到清華當旁聽生。對于這一并不合清華規定的請求,潘光旦回答道:“承劉主席看得起。但清華之被人瞧得上眼,全是因為它按規章制度辦事,如果把這點給破了,清華不是也不值錢了嗎?”
因而,臺灣學者蘇云峰如此評價梅貽琦:其“最大貢獻在于讓清華教授實質上享有其他國立大學未曾有的治校權力”。
“通才教育”是梅貽琦上任后一直堅持的重要理念。梅貽奇提出“通識為本,專識為末”,要求學生對自然、社會與人文三方面都具有廣泛的知識儲備,即便是工程專業的學生,對“政治、經濟、歷史、地理、社會等都要知道一點”。否則他就只能做一個“高等匠人”,而不能做一個“完人”。
當時考進清華的學生都會與錄取通知書一起接到一張通告,告知, “本校第一年文理法三院不分院系……工學院分院不分系”。事實上,當時強調的通才教育并非狹隘地要求學生在自然、社會、人文各方面成為綜合的通才,而是要求他們各方面都有一定的通識。它的真諦在于把所有學生作為“人才”來培養,給予人文、科學諸方面的教育,而不是“制造”猶如“機器”般的專才。
梅貽琦在清華的師生中威信極高。他的通才教育、教授治校、學術自由思想,構成了他的教育思想的三大支柱,令清華的師生們心悅誠服,一向以驅趕校長為家常便飯的清華師生們,從此甘愿與校長一起,把清華帶入了前所未有的繁榮時期,也終于奠定了清華大學在中國數一數二的學術地位。梅貽琦自此成為清華有史以來任期最長的校長——而在清華學子心目中,他永遠是一位“終身校長”。(記者/黃艾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