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方政府被指袒護農夫山泉
協會嚴厲批評會員農夫山泉重申其執行標準不如自來水
“農夫山泉執行的產品標準還不如自來水標準”經本報近日獨家披露后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上周末農夫山泉終于發布聲明但仍自辯并否認這一說法,緊接著浙江質監局也稱“地方標準并不寬松”。對此,中國民族衛生協會昨天發文,對其會員企業農夫山泉始終不認錯的強硬態度嚴厲批評,并再次確認,農夫山泉執行的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標準,有待修正提高,同時該協會還指出地方政府涉嫌袒護作假。
□進展
浙江質監局替農夫山泉圓場
上周六,有媒體報道,浙江省質監局官方表態,農夫山泉執行的DB33/383-2005浙江飲用天然水標準并不寬松。
據媒體報道稱,浙江省衛生廳和浙江省質監局聯合提供了一份《關于浙江省地方標準相關情況的通稿》稱,在霉菌、酵母等微生物指標方面,沒有比國家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寬松。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浙江地標總砷、鎘指標低于國標的問題,兩部門的回復是:2008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GB19298的第1號、第2號修改單,對總砷、鎘等指標進行了修訂。根據以上修改單內容,浙江省質監局在《浙江省飲用天然水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評價規則》中作了修改。
以上兩部門還表示,2011-2012年,省質監局對農夫山泉天然水共監督抽查13批次,全部是合格的。
農夫山泉的聲明對其標準中鎘、砷等危害物寬松于自來水標準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