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的消息拋出后,連日來掀起了農夫山泉、該企業的競爭對手,以及披露該消息的媒體的連串論戰。
與此前的回應主要指向競爭對手的“陰謀論”不同,昨日上午,農夫山泉首度在官方微博上,就質量與標準發表詳細聲明,指出公司“產品品質遠高于現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就事件暴露出的國標與地標因為時間差導致寬松不一的問題,有環保專家呼吁,在飲用水領域也可參照環保排放標準的規則,也就是以從嚴不從松來執行。
引起質疑的兩標準存發布時間差
媒體引用的依據來自其采用的浙江省《瓶裝飲用天然水》地標中,鎘、砷等上限寬松于國標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一倍以上。
記者對比兩標準發現,新版自來水國標和較早實施的飲用天然水地標存在兩年的時間差,遂出現了地標部分指標比新版國標寬松的情況。農夫山泉采用的浙江地標是2005年發布的,與當時有效的舊版生活飲用水國標,以及瓶(桶)裝飲用水國標相比,砷、鎘等指標相同,菌落總數、鉛等指標比舊版生活飲用水國標還更嚴苛,而質疑者用于對比的新版飲用水國標則是2007年才開始實施的。
此外,昨日農夫山泉在微博上舉例,在甲苯含量、亞硝酸含量兩個指標上,浙江飲用天然水地標比2007年實施的國標還要嚴格。“可見,就一兩項指標就判定整個標準誰高誰低是毫無法律根據的。”
即使拋開地標與國標高低的爭議,農夫山泉在微博上更表示,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產品同時滿足2006年發布的生活飲用水國家標準(即自來水標準)、2003年發布的瓶裝飲用水衛生國家標準、以及2005年發布的浙江飲用天然水地方標準。
國家今年著手清理標準不一問題
農夫山泉“標準門”背后,其實暴露出一直以來我國食品衛生和質量兩套國家強制標準并行,經常容易“打架”的問題。新華網昨日援引專家觀點指出,“同一套標準下合格的產品,按照另一套標準卻有可能不合格。再加上還有一部分強制執行的行業標準,就更增加了標準亂象。”
此外,標準更新滯后、交叉不一,不僅容易引發公眾質疑,更容易讓行業和企業無所適從,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應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實現修訂更加及時、標準更加統一,特別是切忌“開倒車”。
按照2012年印發的《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方案》,到2013年底,將完成對我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的分析整理和評估工作,并提出清理意見。
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陳君石向媒體透露,按照工作步驟,標準清理正在從標準審評的專業委員會,到國家部委層面,一步一步地推進。“遵循原則是只有唯一一套國家強制性食品安全標準。”(記者/謝慶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