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如有需要的話,公眾也可以隨時登錄法院信息平臺去查詢該相關信息。在建立全國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后,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
“一旦發現相關失信被執行人被列入黑名單,政府職能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等將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他說。
但在以前,由于沒有建立全國聯網的“黑名單庫”,這些“老賴”可以離開本地繼續到外省、市繼續開展經營活動和經濟往來,而當地職能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無法及時掌握這些被執行人的信用資質情況,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盡管,我們不斷在提高法院執行規范化的水平,但是由于一些被執行人法律意識淡薄和來自一些方面的阻撓,我們在執行相關案件的時候仍面臨著現實的挑戰和困難。”
劉貴祥說,中國還沒有設立一部專門的《強制執行法》,并且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盡管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罪名,但在司法實踐中,僅少數人被司法機關起訴、并定該罪名,所以法制的威懾力還不足。
并且,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違法成本較低,所以這些“老賴”往往拒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公然挑戰司法權威。
“我們將要繼續加大法院系統對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力度,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劉貴祥說,目前,法院已經與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合作,及時掌握了相關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下一步,還要加強與中國證監會、國家工商總局等單位合作,以便能及時掌握失信被執行人的證券投資信息和工商登記信息等。
他說,法院還將要繼續加大與民航系統、星級酒店和公安邊檢機構的合作力度,以及時發現“老賴”的行蹤和限制他們出境,并抑制他們高消費。
再有,各地法院將繼續推進執行指揮中心建設,建立行之有效的快速反應機制,統一調配、指揮轄區內的執行力量,協調處置突發性群體事件,進一步完善“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統一指揮”的執行工作管理機制,他說。(記者 張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