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媒體12月30日報道,日本政府近日向韓國政府發出一份通告,拒絕就二戰期間被日本企業強制征用的韓國勞工的賠償一事作出和解。
報道稱,日本《產經新聞》引用日韓相關人士的消息說,日本政府認為,日韓兩國之間已經就戰爭賠償問題簽署過《日韓請求權協定》,早已經解決了戰爭賠償問題,如今韓國最高法院作出賠償判決,不僅違反這一協定,而且也違反國際法。因此,日本政府不僅不能支持相關企業賠償,而且也拒絕和解。
2012年7月,韓國高級法院作出判決,對于日本新日鐵公司和三菱重工業公司在戰時強征韓國勞工從事非人勞動一案作出了要求賠償的判決。這兩家企業表示不服,向韓國大法院提出抗訴。韓國大法院將2014新年1月作出最終判決。預計韓國大法院駁回日本企業的抗訴的可能性很大,因此,韓國高級法院游說日本企業與韓國原告實施和解。
但是,三菱重工業集團社長宮永俊一在本月中旬回答日本媒體采訪時曾明確表示,即使確定敗訴也不會答應支付賠償金。他還表示,如果韓國法院要扣押三菱重工業集團在韓國的資產的話,也將奉陪到底。宮永俊還透露說,他們已經就這一訴訟案與日本政府進行了協商,政府支持不予賠償的主張。
(來源:中國日報網 信蓮 編輯: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