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媒體報道,韓國釜山高等法院7月30日就日本三菱重工業公司在二戰時征用5名韓國人在日本廣島的工廠和造船廠從事強制性勞動一案作出判決,判三菱重工業公司賠償每一位原告8000萬韓元(約700萬日元)。這是自2012年5月以來,韓國法院第三次對日本企業強制征用的韓國勞工案作出賠償的判決。對此,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發表談話說,日本政府對于韓國法院的此類判決無法容忍。
釜山高等法院在30日的判決稱,1944年日本三菱重工業公司在戰時強制在首爾征用這5名原告,并在廣島的工廠和造船廠從事非人的強制性勞動,同時還遭受了原子彈爆炸的襲擊。因此,認定三菱重工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這一起訴訟已經持續多年,5名原告勞工均已經去世。其家屬繼承原告權益,繼續向釜山高等法院起訴三菱重工業公司。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針對此一判決,在30日下午的記者會上表示:“日韓之間有關財產請求權已經根據日韓請求權協定完全予以了解決。假如這樣的判決還繼續出現的話,我國是無法容忍的。”
菅義偉還說,本月10日,首爾高等法院對于新日鐵住金(舊日本制鐵公司)也作出了類似的判決,新日鐵住金公司已經向韓國最高法院提出了上告,上告的手續已經在30日履行完畢。
(來源:中國日報網 信蓮 編輯: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