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媒體報道,韓國首都首爾的高等法院7月10日就4名韓國人以二戰(zhàn)時期從朝鮮半島被強擄至日本煉鋼廠從事勞動為由向新日鐵住金(原新日本制鐵)株式會社索賠一案做出判決,裁定原告方勝訴,勒令該公司依照要求賠償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16萬元)。
首爾高等法院指出:“強制勞動是與日本政府在朝鮮半島的非法殖民統(tǒng)治及侵略戰(zhàn)爭直接相關的反人道非法行為。”該案去年曾被韓國最高法院發(fā)回重審。
據悉,韓國法院在戰(zhàn)后賠償問題上勒令日本企業(yè)做出賠償尚屬首例。目前韓國還有5起類似案件正在審理之中,今后也可能出現更多索賠訴訟,此次首爾高等法院的判決結果對其他同類案件也將產生巨大影響。
不過,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稱:“日韓間的索賠權問題已經完結并最終得到解決,這是日本的一貫立場。”他還說,如果判決與日本立場相左,日方將不予承認。新日鐵住金方面也表示,上述判決“不正當”,該公司將盡快向韓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