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將實施 游客擔心漲價國慶前出行]
[十月團費“漲勢”已定 《旅游法》撬動業內洗牌]" />
景區門票“說漲就漲”能否打住?
近年來,我國的不少景區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門票依賴癥”,海南島、鳳凰古城等景區高昂的“進門費”和一些景區“說漲就漲”的門票等一直備受詬病。
“在我眼里,動輒百余元的門票價格把我們擋在了風景門外,出門一趟花錢的地方那么多,門票價格太高,怎么還玩得起?”青島市民于婧潔對記者抱怨。《2013年我國4A、5A級旅游景區門票價格分析報告》顯示,我國153家5A級景區平均門票價格為109元,其中5年內有32家進行門票調價,漲幅大多為16元-30元,僅有8家實行免票政策。
對怨聲載道的景區門票漲價問題,即將實施的旅游法提出了明確限制。旅游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條提出: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嚴格控制價格上漲。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征求旅游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并要求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六個月公布。
“這將迫使景區經營企業通過開發旅游周邊產品、商業項目等方式,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山東大學管理學院旅游管理系副教授許峰認為,旅游法體現了中國旅游業轉型發展的必然趨勢,但由于旅游業涉及的部門、產業眾多,要完成轉型,仍需要國家和旅游主管部門加強法律制度的執行力,并對景區經營規劃給予更細致的指導。
陳國忠認為,可以在城市綜合服務平臺中設立“旅游專線”,接聽并整合相關的咨詢、投訴、建議,合理分配權責,規范旅行社、景點、游客等各個主體行為。(記者 潘林青 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