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承認曾提3條件“塞錢”
在庭審過程中,唐慧再次拒絕調解。此前唐慧提到,今年5月29日到31日,永州市勞教委曾經在湖南省高院陪同下與其調解,但未成功。
浦志強律師在質證階段向對方發問,要求就此調解方案作出說明。永州市勞教委承認,只要唐慧答應“撤回上訴”“反映問題要依法合理”“調解結案”等三個條件,該委當時同意唐慧的賠償請求,并愿意協調當地政府給其10萬元救濟款。
浦志強和徐利平當即指出,如果不是意識到自己的勞教決定錯誤,永州市勞教委為何會在一審勝訴的情況下答應唐慧的訴訟請求?但永州市勞教委方面則解釋稱,答應調解是對省高院的尊重,唐慧的家庭情況也讓他們愿意放低姿態調解結案,“唐慧盡管有很多違法行為,但她終究是永州的一名普通群眾,我們要給予更多的關注、關心”。
唐慧激動語塞講述上訪被叫停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唐慧多次情緒激動表達自己的觀點,并數度因心情難以平復而無法發言。審判長給予唐慧充分尊重,建議她休息并等候數分鐘,但唐慧要求講述自己上訪的經過和遭遇時,因與本案無關而遭到制止。她在最后陳述中表示:“我要求省高院能給我公道,希望我的最后希望不要破滅。”
昨天,永州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兼勞教委主任蔣建湘親自出庭應訴,他堅持將冗長的最后陳述念完。蔣建湘稱,作為國家行政機關,對唐慧做出勞教決定是依法行政、職責所在;而作為公民,無論是表達訴求還是維護權利,都必須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問題的解決。
蔣建湘說,勞教決定被省勞教委撤銷,說明己方對唐慧女兒的特殊情況考慮不周,人文關懷不夠,“在此表示歉意”。他提到,執法實踐中,情、理、法往往相互交織而又難以調和。唐慧女兒的遭遇值得同情,她提出的賠償金額也不大,完全可以“一賠了之”,這樣既可以平息網絡輿論、也可以消解各方面的壓力,但“法律不是兒戲,國家賠償不能任意為之”,只好做出此艱難決定。
是否賠償爭議大還需審查
上午4個小時的激烈辯論后,審判長宣布休庭休息。
徐利平律師和唐慧此前均推測,鑒于此次湖南省高院的處理方式和姿態,本案很有可能會當庭宣判。然而,下午1點剛開庭,審判長簡單總結后便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合議庭休庭進行了評議,認為本案基本事實已經查清,但雙方對是否應予賠償存在重大爭議,合議庭還需結合全案的事實進行綜合審查。”
對此結果,媒體記者和唐慧方均大失所望。徐利平律師介紹,根據審理期限的規定,本案最晚應于7月16日審結。浦志強律師表示,雙方本就因存在巨大爭議才上訴,既然事實清晰,法官一般情況下均會直接宣判,但如此結果為唐慧增加了很多變數。
但兩位辯護律師均對二審給予較高評價,并表示對結果充滿信心,“更加開放,合議庭給了大家很多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