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十條措施” 各地在行動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減少污染物排放、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快調整能源結構等大氣污染防治10條措施,全國各地出臺相應措施落實。
北京市
6月19日,北京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研究《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年)》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工作。
河北省
河北省環保廳日前已編寫完成《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實施方案》,待經河北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后,將很快向社會公布并全面實施。其核心內容是:河北省將出臺50條大氣治理措施,緩解PM2.5、PM10等污染。
甘肅省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甘肅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計劃》提出,2013年,甘肅省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計劃控制在38.35萬噸以內,氨氮排放量控制在3.977萬噸以內,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7.25萬噸以內,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6.16萬噸以內。
四川省
四川省政府針對灰霾污染防治工作下發了《關于加強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明確灰霾污染防治空間上需要聯防聯控,時間上需要長短結合。
湖北省
為加強空氣質量預警預報工作,湖北省環保廳將與省氣象局建立空氣質量預警預報合作機制,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共同做好空氣質量監測、預警、預報工作。
浙江省
浙江省環保廳與省氣象局近日簽署合作協議,在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預警、預報服務、應急響應等方面深化合作。據了解,合作內容主要包括:建立緊密合作協調機制,建立聯合會商、預警、預報服務和應急響應機制,建立實時監測信息共享和聯合發布機制,共建區域性大氣環境監(觀)測站。
江蘇省
《江蘇省大氣顆粒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8月1日實施,《辦法》實施后,江蘇省新建項目將實行“倍量替代”:市級范圍內,每建排放1個單位污染物的項目前,必須淘汰2個或1.5個單位污染物的項目。
山東省
山東省制定了《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6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逐步取消高污染行業排污特權。
天津市
天津市政府第八次常務會議研究制定10項措施,提出5年防治目標:到2017年,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及環城四區建成區建成基本無燃煤區。進一步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加強黃標車治理,到2015年,全市基本淘汰黃標車。實施黃標車限行和淘汰補貼。(趙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