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率與流動性無直接相關
民間借貸規模增加、利率上漲,與社會流動性大小無直接關聯,主要原因是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剛性與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多樣性存在矛盾
溫州的民間借貸由來已久,伴隨著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呈現出明顯不同的活動特征。
長期以來,溫州民間融資活動比較活躍,成為正規金融的重要補充。
近期溫州民間融資出現兩個新特點:一是民間融資形式呈現組織化;二是民間融資流向呈現投機性。民間借貸利率參差不齊,月息從10‰到45‰不等,視金額、期限、緩急程度、借貸雙方交情、借款者社會信用度等方面情況而定。溫州利率改革實踐證明,民間資本利率與國家信貸規模大小成反比;與地方資金需求量成正比。這主要表現在資金的供求上,反映在利率上下浮動中。
無論溫州民間資本的規模有多大,用于投資的肯定是其中的流動性資本。其風險度與國家政策穩定性、與投資規模大小和資金需求方經營優劣成正比。
從溫州中小企業融資的角度分析,其發展有獨特的特征:即企業發展的融資演變途徑大致遵循先內源融資,再外源融資的變化。自有資金是促進溫州中小企業發展的基礎性資金。在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中,發展初期主要是靠民間借貸形式,銀行信貸融資相對較弱,占比在30%以下。
上世紀80年代,溫州非公企業總資金來源中,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和民間資本“三分天下”。到了90年代,這三者的比例大約在60:24:16之間。當前,溫州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的比例,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三者的比例大約為:60:30:10。總的趨勢是自有資金仍占最大比例,民間借貸占比相對縮小,銀行貸款增長較大。
民間借貸是企業外源融資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特別是2004年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實施以來,民間資金再度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國家正規金融無形中讓出了一部分融資需求,使民間資金的供求關系發生了變化,民間借貸趨于活躍,民間借貸利率也隨之上升。
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永遠存在結構性矛盾。銀行不可能完全包攬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資金。即便是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也是如此。但是,值得我們關注的是,民間融資存在良莠不齊的情況。
特別是一些擔保公司、典當商行等中介機構假借經營“信用”之名,不履行“擔保”之實,違規辦理貸款“墊資”業務,一次性收取高額的墊資傭金及利息,隱含的信用風險較大。以致于社會上不明真相的民眾將正常的民間貸款活動與“地下錢莊”混為一談;將一些投資性中介機構存在的非法融資活動與“地下錢莊”混為一談。
總體來說,隨著國家宏觀調控各項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和商業銀行貸款的逐月收緊,企業生產資金緊張、民間借貸再次活躍、社會借貸利率不斷攀升。本輪國家宏觀調控影響民間借貸的一個規律性現象沒有變:即銀行貸款規模縮小,民間借貸規模擴大,利率必然上升。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金趨緊,溫州民間借貸活動敏感地發生了新的變化,主要有四方面的新態勢:
一是在中小企業資金來源中,民間資金在流向上與銀行信貸資金形成“你退我進”局面,成為企業營運資金的補充。民間借貸規模大幅增加,民間借貸利率隨之上漲,這與社會流動性大小無直接關聯。主要原因是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剛性與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多樣性存在矛盾。
二是新一輪宏觀調控前后民間借貸利率情況不一。新一輪宏觀調控以前,民間借貸利率水平明顯下降,出現了資金買方市場。對于一些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而言,還出現了放款人“送錢上門”的現象。新一輪宏觀調控以后,民間借貸利率明顯上升。近階段的民間利率水平達到了最高的水平。
三是從地域上看,農村的民間信用活動明顯比城市活躍。從企業來看,大型企業比較容易得到銀行貸款,民間借貸青睞于中型企業,而小型企業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融資依然困難。
四是民間資本再度成為企業融資的重要補充,溫州經濟是全國的經濟縮影,由于銀根緊縮,在外溫州人紛紛回鄉籌資。同時,外地也通過招商引資等融資方式吸引溫州資本。(文/張震宇作者為溫州市金融辦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