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董柱德的妻子拿出丈夫死后得到的“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證書”。本報記者 王貴彬 攝(新京報)
4年前,順義區北石槽鎮東辛莊村村民董柱德幫鄰居救火時死亡。順義區民政局授予其見義勇為證書,但認為其不屬于見義勇為犧牲,沒有發撫恤金。董家人為此起訴順義區民政局并獲勝,獲得了撫恤金。但就董柱德是否是見義勇為犧牲的問題,雙方仍未達成一致。
昨天,董柱德的兒子董賓田在網上發帖,稱“父親見義勇為犧牲4年無人管”。順義區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法院已宣判,但認定仍由民政局負責,董柱德死于心臟病,其行為不構成見義勇為犧牲。
村民參與滅火身亡
昨天,天涯論壇上一則名為“見義勇為犧牲4年無人管”的帖子引起網友關注。帖中稱,東辛莊村村民董柱德在幫助鄰居救火時死亡,順義區民政局認定其有見義勇為行為,但不屬于見義勇為犧牲,不給撫恤金,理由是董死亡的直接原因為突發心臟病。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東辛莊村董柱德的家里。董柱德的妻子劉春先說,帖子是她兒子董賓田發的,希望以此尋求幫助。劉春先說,那場火災發生在2007年1月26日。當天,董柱德在自家養豬場看門,養豬場緊挨著鄰居家的蔬菜大棚。凌晨,蔬菜大棚著火,董柱德跟鄰居一起救火,在提水時突然倒地。村醫和120都趕到了現場,確認董柱德已經停止呼吸。劉春先說,丈夫當時就躺在蔬菜大棚著火點旁邊。
“我們農村都講究入土為安。”劉春先說,為了早日火化丈夫尸體,她從村委會開了死亡證明,死因一欄隨手寫了突發心臟病。劉春先稱,丈夫沒有心臟病史,當時急于安葬,而死因又不好描述,就隨便寫了,也沒有尸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