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只有兩千元左右收入的保安秦師傅最近遇上了一起糾紛,由于他工作時弄傷了一個來工廠搗亂的少年,被少年父母要求索償2萬元。
秦師傅下崗后來到一家工廠做保安員,每月有兩千多元的工資,雖然錢不多,但工作不算辛苦,又能兼顧到家里,因此秦師傅非常珍惜這份工作一干就是四年。秦師傅所在的工廠專門做電子零部件,他上夜班時主要就是負責看管庫房的零件。
由于秦師傅所在工廠最近的業務很忙,所以生產加工的部分零部件無法全部放在庫房只好暫時存在辦公樓的固定區域,該辦公樓旁邊是公司的鐵柵欄圍墻,只要翻越過柵欄外人就可以進入工廠。
就在幾天前秦師傅上夜班的時候,在工廠對面居民區居住的十三歲少年小濤和伙伴李某偷偷翻越了欄桿跑到了秦師傅所在的工廠。小濤和李某并沒有什么企圖,只是圖新鮮想看看工廠里有什么東西可以“玩”。小濤和李某覺得這就是一次探險,他們進入工廠后就溜進了辦公樓,守著監控錄像的秦師傅突然發現了這兩個孩子,他以為是小偷,于是立即通知同事趕往了辦公樓。秦師傅當場抓住了李某,見是兩個孩子,秦師傅就對李某說,“你們怎么進來的,趕緊回家,這里不能隨便進!”李某被抓后害怕得要命,叫嚷著讓小濤救自己。秦師傅一直抓著李某想把他趕到工廠外面,而小濤見同伴被抓沖向了秦師傅一面用手抓撓秦師傅,一面向秦師傅吐口水!秦師傅為躲避小濤的襲擊一只手抓著李某一只手阻擋小濤不要傷害自己,他冷不丁地一推,小濤被推倒撞到了玻璃門的邊緣上。就這樣小濤的頭部被劃了一個很深的口子,鮮血直流。
很快秦師傅和同事將小濤送往醫院救治。小濤的頭部縫了好幾針,并且還出現了輕微腦震蕩的癥狀。事發后小濤的父母要求秦師傅賠償孩子的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等共計3萬元。然而秦師傅覺得自己是在正常工作,自己也不是故意弄傷孩子,而是為了躲避孩子的抓撓出現的意外。小濤的父母不但要求秦師傅賠償還找到了工廠的負責人,他們稱孩子在工廠內受傷,該工廠是有責任的。但工廠主管認為這是小濤自己造成的,他有過錯在先,工廠不可能對其賠償。(文中主人公為化名)
◎ 畫外音:
工廠并不是對外開放的場所。小濤夜間爬到工廠內玩,保安秦師傅對其驅趕屬于正當的工作。小濤受傷并不是秦師傅故意所為,而是由于小濤對秦師傅抓撓秦師傅正常躲避無意中造成的,要求秦師傅賠償確實說不過去。另外,小濤夜間爬到人家的工廠玩其父母對他的監護并不到位,小濤父母理應承擔一半的責任。
◎ 相關鏈接:
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傷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秦師傅是受聘于工廠的保安員,作為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他在工作時造成了他人的傷害,工廠應該對此承擔相應責任。因此小濤的父母有權要求工廠對小濤的受傷作出一定的賠償。
編輯 黃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