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網絡名人“邊民”被捕,在網上又引起一陣熱議。不過,因為秦火火案之后,大家已經對網絡謠言犯罪有過比較深入的思考,這次肯定會比上次看得更清,辨得更明。
據媒體報道,近日,在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云南公安機關經縝密偵查,依法查處云南網絡名人“邊民”董如彬涉嫌虛報注冊資本、非法經營、尋釁滋事犯罪案件。董如彬已于日前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
許多微薄用戶多多少少都對“邊民”有些印象。他名氣很大,還曾被評為“云南省十大網絡牛人”。那么,“牛人”究竟牛在何處?公安機關查明,2011年以來,董如彬利用其網絡名人身份,伙同他人承接、策劃、組織操縱了“尋甸黃四狼”、“宣威癌癥村”、“航空界大佬風流死”等一系列以攫取經濟利益為目的、捏造事實的網上惡意炒作,非法獲利數十萬元人民幣,涉嫌非法經營、尋釁滋事等犯罪。
邊民的合伙人評價,“他(邊民)什么都敢說,什么都敢炒”。筆者認為,什么都敢說,什么都敢炒,膽子如此之大,源自他對法律的無知。誹謗人吃春藥過量而死他敢,歪曲中國船只在金三角遇襲事件他也敢。無知者無畏,當然對法律也一樣。因為無知,他看不見紅線,看不見底線,隨心所欲,蒙眼亂竄,不被抓起來才怪。
有人說,“邊民”能把自己經營成“十大網絡牛人”,想必智商不低,怎會無知?但在法律問題上,恐怕的確如此。據媒體報道,專案組民警介紹,被抓后,“邊民”一開始也認為自己在網上炒作,以及收錢的事,都沒有錯。但向民警講述了一遍后,“邊民”也意識到自己確實錯了,“越想越覺得有問題”。
媒體披露稱,在看過兩高的司法解釋后,“邊民”說,在網絡社會也要有底線,希望網絡名人或網友,發表言論應該謹慎,要“具備一定的社會責任和社會良心”。對于自己的炒作行為,邊民承認自己“越線”,對別人造成了不良影響。最終,邊民向警方坦陳,“對這些不實、錯誤言論會產生的后果沒有考慮太多,對閱讀這些言論的粉絲和讀者帶來的負面影響,我也說聲對不起”。
可惜為時已晚。很多人會奇怪,一個這樣的“聰明人”,怎么會看不到紅線和底線?筆者認為,無非是“名”和“利”。網絡,能讓人一夜成名,也能讓人快捷致富。并且,網絡上的名頭和獲利能力相輔相成,相互推動。從公開的信息看,“邊民”雖年過半百,但之前并不算如意。教書不成,經商也不成,現實中頗不得意。他一朝找到自己的價值,就是在網絡。從不得志到“牛人”,這對他來說是一個飛躍,也是他對“自我價值”的體會,或者說是虛榮心得到滿足感。這種感受,相信不啻于當年魚躍龍門。
“炒作一些熱點問題,能夠提升知名度、關注度,虛榮心也會得到滿足。”金錢之外,對虛榮心滿足感覺的上癮,這也可能是他一而再,再而三進行非法網絡炒作的推動力。
網絡炒作,成本很低,傷害很大。有底線才有自由,有邊界才有空間。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日前最高法、最高檢出臺有關司法解釋,這既是為網絡言行劃定了明晰的法律邊界,更是向網絡誹謗等違法犯罪行為亮出利劍。良好網絡環境的建立和維護需要多方努力,特別是廣大網民要加強自律,理性參與,在法律框架內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邊民”被繩之以法,再次嚴正警示:網絡不是個別“聰明人”的狩獵場,法律規范和公序良俗,是網絡社會不可逾越的邊界。(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