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機構健全 技術先進
駐美國記者 陳一鳴
美國早在1977年便為計算機系統立法,互聯網每向前發展一步,法律都會如影隨形地跟進。時至今日,針對互聯網的法律體系、監控技術、監管機制等已相對完善。
美國是互聯網的誕生地,也是在互聯網監管方面法律最完備、機構最健全、技術最先進的國家之一。總的來看,美國在互聯網監管方面有五大特色。
第一,依法管網。早在1977年,美國便頒布了《聯邦計算機系統保護法》,開創了將法制引入網絡空間的先河。可以說,互聯網在美國每向前發展一步,法律都會如影隨形般地緊緊跟隨。《聯邦禁止利用計算機犯罪法》、《計算機安全法》、《電子通信隱私法》、《全球電子商務政策框架》、《域名注冊規則》……正是與互聯網活動有關的法律體系,使行業準入、數據保護、網絡溝通、消費者權益保障等網絡行為得到了保駕護航,讓欺詐、誹謗、色情、盜版等網上違法、犯罪行為受到了法律震懾。
第二,與時俱進。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恐怖主義等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威脅日益突出,以及即時通信、社交網站等新興網上通信、傳播工具的出現,美國一方面努力通過立法完善對通過網絡散播、溝通恐怖主義信息的打擊,另一方面逐步探索對新興社交媒體的法律監管手段,以加強對個人隱私信息外泄的防范,為公眾提供安全、放心的上網環境。今年2月,美國政府提出《互聯網用戶隱私權利法案》,要求企業在使用網民數據時必須保持透明,并保證用戶的數據安全。
第三,多頭并管。在法律的執行層面,美國聯邦政府的多個部門都負有監管互聯網的職能。比如,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負責調查和起訴網絡犯罪行為;國土安全部承擔保障網絡信息安全的任務……除了全國性的執法和監督機構外,各州還根據在互聯網應用方面的具體特點頒布了地方法規,并建立起符合各州情況的互聯網管理制度與機構。
第四,力量整合。近年來,美國相繼成立了“反擊網絡黑客指揮部”、“國家網絡安全與通信整合中心”等專門機構,整合聯邦政府不同部門的網絡監管職能,及時發現、阻止和懲處網上違法、犯罪行為。為了提高執法機關對互聯網、網絡電話等新興通信工具的綜合監督能力,美國聯邦調查局今年5月專門從警方、緝毒等多個部門抽調偵查、技術領域的精兵強將,在弗吉尼亞州成立了名為“國內通信協助中心”的專門機構,協助美國聯邦、各州和地方警務人員依法監聽、監控互聯網,提升網絡治理水平。
第五,技術領先。今年上半年,美國聯邦調查局戰略信息和行動中心公開招募軟件公司開發監控軟件,以獲取自動掃描臉譜、推特等社交網站和一些新聞網站上公開信息的能力,幫助警方及時得到與恐怖主義、突發事件、重大事故、網絡犯罪等有關的信息。
美國輿論曾一度把政府對互聯網的管理視為“侵犯個人空間”,甚至對之采取批評和懷疑的態度。但隨著恐怖主義和網絡犯罪行為日益嚴重,人們越來越多地意識到只有對網絡進行依法監管,個人隱私和合法權益才不會暴露在犯罪分子面前。與現實生活一樣,網絡空間同樣需要法律之手的介入才能形成公序良俗,而絕不可成為法律和監督的化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