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注操作層面工作的同時,一些業內人士也將關注點集中在如何從制度和法律層面,為這項工作提供保障。劉劍文指出:“當前,最重要的是抓緊修改預算法,確保‘三公’經費公開不流于形式,把這個來之不易的成果有成效地堅持下去。”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今年將對1995年施行的預算法進行修改,修改內容將涉及增強預算編制的完整性、規范預算執行以及增強預算監督的嚴肅性等。
“修改時還應增加相應的處罰性條款,讓不依法公開相關信息的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還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確保法律的嚴肅性。”劉劍文建議。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過,這一規定的操作性還有待加強。
“此次‘三公’經費的公開,表面看是社會公眾對這一熱點問題的關注,實則體現出社會公眾對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新期待。”劉劍文說。
他認為,“三公”經費公開雖然邁出了第一步,但應充分認識到后續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要充分利用這一難得契機,積極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推動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早日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