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專家還認為,“三公經費”不是只公開就萬事大吉,更重要的是在公開后加強審核和監督。他們建議,中央部門“三公”經費公開后,審計部門應該介入,就公布情況進行核實和評析,并就公開方式和內容提出完善建議,特別對公布的格式、細化的程度、說明的內容等都應詳細規定,回應公眾期待,確保大家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輿論也同時認為,大部分中央部門“三公經費”公開后,下一步預算透明、財政公開的任務更加艱巨。接下來,地方政府“三公”經費公開的任務更為艱巨。截至目前僅北京、上海公布了“三公”經費。
“中央部門主要是制定政策,和大家的利益關聯沒有那么直接。大家更關注的還是地方政府‘三公’經費支出等,這直接關系民生投入的多少?!痹S光建指出,下一步,地方政府應當依照中央部門的情況,盡快公開較為詳細的“三公”經費情況。
他認為,“三公”經費公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和不足,總的來說有三方面原因:認識問題、利益問題以及技術問題(財務基礎薄弱),“這有一個過程,但只要走出第一步,就不會也不可能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