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經費公開值得稱許,未來重在完善制度
中央部門公開“三公”經費的第一步終于邁出。面對各部門“曬”出的從不足百萬到超過21億元的“三公”經費賬單,究竟應當怎樣看待?面對或簡單不過幾行字,或洋洋數千言的情況說明,應當給予怎樣的解讀?
“公布‘三公’經費無疑是巨大進步,但讓老百姓看得明白,滿足其知情權,行使其監督權,不是公布幾組數據、寫一些說明那么簡單。”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認為,首先要對“三公”項目和科目給出明確定義和具體解釋。比如,“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要細化出公車購置、維修、運行等分項經費,包括有多少車輛、多少司機、公車用途等等。再如,公務接待費包括哪些費用,哪些人可以受到公款接待等。
這方面,:2010年公車購置及運行費決算數為1229.65萬元,其中購置支出115萬元,購買了哪些車輛、花費多少都有介紹;運行維護1114.65萬元,公車實有數和平均單車運行維護費也有數據,并解釋了單車運行維護成本上升的原因。在公務接待費方面,公布了涉外接待費較為詳細的情況,以及對內接待費的簡單情況。
“公布‘三公’經費,是為了讓公眾能夠監督政府的財政支出。然而,相當多的部門公布的‘三公經費’都沒有詳細解釋和分項數據,只有幾個總數,這些開銷是否合理,讓公眾無從評判。”許光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