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消協此前點評涉及的大部分問題 蘋果公司未正視和進行有效改正
今年6月19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與天津、北京、上海、重慶、廣東、江蘇、山東等六省市消費者協會(委員會)聯合發布了《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意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后,中消協和地方消協,通過勸諭、會談、參與檢查等各種方式,敦促蘋果公司修改問題條款。
近日,蘋果公司回函提供了修改后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并在其官方網站予以公布。蘋果公司僅對有關三包期內可使用翻新件問題,修改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有關運輸損壞不能免費維修問題,進行了刪除。
昨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全國副省級以上消費者協會再度炮轟蘋果公司維修霸王條款,指出對點評涉及的大部分問題,蘋果公司都未正視和進行有效改正。
中消協指出,修改后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主要有兩方面問題,一是部分條款內容違反法律規定,二是一些規定不明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
問題一:
更換舊件歸公司 財產不容自處分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四條:“如果維修不屬于保修范圍,……蘋果將保留被更換的零件或產品作為其財產。”
中消協點評意見:在三包期內,經營者免費維修是其法定義務,被更換下來的零部件依法仍應歸消費者所有,蘋果公司無權自行收回。
問題二:
零件90天無缺陷 責任承擔公司定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五條:“如果維修不屬于保修范圍,蘋果保證……用于維修您產品的所有零件在九十天內不存在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
中消協點評意見:蘋果公司有關九十天內不存在缺陷的期限規定違背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
問題三:
送修產品受損害 只賠維修更換費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六條:“如任何產品在蘋果保管期間損壞或丟失,或因維修而導致任何其他損害或損失,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蘋果的責任僅限于受損產品的維修或更換費用?!?/p>
中消協點評意見:對于因維修、保管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蘋果公司都應承擔賠償責任。
問題四:
公司有權來維修 數據保密無能力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六條:“蘋果明確不保證其有能力維修或更換您的產品,而不會導致程序或數據損失或風險,并且對數據保密。”
中消協點評意見:蘋果公司在提示消費者加強數據保護的同時,對于在維修服務中獲得的消費者數據負有保密義務。
問題五:
號稱適用中國法 沖突法條被排除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九條:“本條款和條件適用中國法律(但不適用其沖突法條款)。”
中消協點評意見:外國經營者到中國進行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該條款用“沖突法”的名義否定中國法律的效力,也是不能被允許的。
問題六:
收集信息你同意 使用范圍少制約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十一條:“您同意并理解,為根據本條款和條件提供維修服務,蘋果有必要收集、處理和使用您的個人信息?!?/p>
中消協點評意見:該條款違反了我國關于家電維修服務中應有限使用所獲個人信息的規定。
問題七:
拒絕維修退產品 理由寬泛可擴大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二條:“如果因非原裝零件故障或因濫用、誤用或其他外因導致損害而需要維修,蘋果有權不予維修并向您退還產品,并且可要求您承擔任何標明的檢測費用?!?/p>
中消協點評意見:蘋果公司有義務舉證證明消費者確有濫用、誤用或故障確由其他外因造成。
問題八:
三包期外要維修 零件新舊不清楚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四條:“如果維修不屬于保修范圍,蘋果可依據相關法律使用新的零件或產品,或者使用在可靠性和性能方面合格的零件或產品……”
中消協點評意見:該條款模糊了維修中使用新件還是翻新件的具體情況,使蘋果公司可以隨意處置,從中漁利。
問題九:
具體情況不區分 維修運費全自付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五條:“為提出保修申請,您必須自費將您的產品發回至提供維修服務的網點……”
中消協點評意見:該條款對產品送修情況未加區分,一概要求消費者自付運費,顯失公平。
問題十:
留置產品可出售 應退余額無規定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七條:“如果在蘋果通知您的產品已經維修完畢可以領取后的六十日內,您未領取您的產品并且未支付所有到期費用,蘋果在相關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有權自行處置您的產品?!?/p>
中消協點評意見:該條款只規定了蘋果公司可以出售、處置送修產品并將所得用于償還維修欠款,而對抵償后的余額只字不提,形成了一個模糊陷阱。全杰仇日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