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用戰爭的武力來奪取,是屬于不合法的。
劉江永:因為所奪取的對象島嶼不是無主地,是無人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
第二,它采取的方式是秘密的,而不是公開的。
第三,它是以戰爭為背景,不是和平的方式。包括在當時帝國主義所推出的“先占原則”,就是占領殖民地的“先占原則”所提出的一些基本要件,根據“先占原則”占領的對象必須是無主地,方式是和平公開的方式。所以,沒有一條符合當時國際上不得不認可的所謂的“先占原則”國際法的規定。而中國對這種“先占原則”,我們也知道作為發展中國家、受到殖民主義欺負的國家,也認為“先占原則”是殖民地向外擴張的殖民原則,是為了殖民主義擴張所提出的,但是畢竟受到了一些國家的支持。所以,這個原則在當時來說,在殖民統治時期的列強擴張過程當中是被廣泛應用的。
即便如此,日本的做法也完全不符合“先占原則”,比日本《馬關條約》規定中國要割讓臺灣,實際上還要惡劣。為什么要這樣做?這就是一個問題,馬上要《馬關條約》占領臺灣了,為什么還要占釣魚島呢?這又是一個問題。“我不用先開會決定了,你交給我就完了。”這有點不太合邏輯,其實這個問題很好理解。因為釣魚島在1885年進行過兩次調查,命令當時沖繩縣令進行兩國次調查,一次是口頭調查,一次是實地勘察,但是沒有登島,只是在島外轉了一圈。他發現這些島嶼《中山傳信錄》當中提到的釣魚嶼、黃尾嶼、赤尾嶼,認為這些島嶼已經有清朝的報紙,就是當時日本外務省調查認為有清朝的報紙披露日本有人企圖登臺灣北部的島嶼,大有占有之勢,提醒政府予以關注。
所以,當時日本外務省和沖繩縣都表示這個事情要慎重,日本當時內務省的內務卿是山縣有朋,他后來做了日本的首相,而且是甲午戰爭時期他自告奮勇成為侵略朝鮮半島和中國遼東地區的日本第一軍的軍長,這是一個大軍閥,是日本陸軍的創始人。他當時是日本的內務卿,要求外務卿和沖繩縣去調查釣魚島,企圖吞并。我剛才講了調查的結果,認定這些島嶼有可能是中國的,如果日本要建立國家標識,可能會涉及到跟中國的矛盾沖突,所以現在是不是暫時要放一放。那時候日本正在準備為期五年對中國的作戰計劃,羽毛未豐,所以暫時放了放。
而甲午戰爭已經基本上日方打敗了北洋水師,獲得了制海權,獲得了勝利。勝券在握的情況下,他們就認為現在和過去的形式不一樣了,可以討論是否把這些島嶼歸入日本的領土。可以說長期覬覦,亟不可待,沒有等戰爭結束就把釣魚島納入日本版圖,這是有歷史緣由的。那時候他們還認定臺灣是必須要談判的,可是釣魚島這些東西沒有人,先占了算了,這是實現十年前擴張基本的目標。
第二,釣魚島是日本海軍占領臺灣,對日本來說是占領臺灣的跳板。當時,釣魚島和花瓶嶼這些地方,都被日本的海軍作為入侵臺灣的海軍集結地,這些都有當時官方文件所證明,所以是要先占領跳板和集結地。如果《馬關條約》談不下來,中國要抵抗,可能要出兵海軍去占領。你不是讓我占領以后再談嘛,我就占領看看。因為當時北洋水師是徹底滅亡了,已經被打敗了。日本在劉公島一戰取得了大獲全勝,它的軍艦已經從劉公島向臺灣方向行駛,從沖繩方向,向臺灣行駛。在這個過程中還沒有談判,軍事部署已經南移了,無論中國的清政府割讓臺灣,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是志在必得,而釣魚島正好是海軍集結地,所以要先達到這個跳板之后才能統治臺灣全境,這是當時整體的背景。
我們從歷史過程和國際法基本規定來看,日本在戰后必須把包括釣魚島在內的中國所有被占領領土歸還給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