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既有國際法的約束力,也有日本自己承認要遵守。
劉江永:談到日本要承認的話,必須要強調一點。不僅是日本遵守國際法基本準則和戰后的國際秩序,而且是日本國內法做出的規定。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在日本國內現行憲法第98條有明確規定,憲法是日本最高法律,和憲法相違背的任何法律、法令、行政法規,這些都是全部或部分是無效的。日本和國際社會其他國家簽訂的國際條約必須遵守,這是日本憲法對日本政府做出的規定。如果違反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做出的規定,實際上不僅是有違國際法,而且直接是違反日本憲法。關于這一點,日本必須認清,在涉及到臺灣歸還給中國的問題上,無論從日本的國內法還是國際法,都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日本現在的政府和未來的政府都必須嚴格遵守。
中國日報網:既然有這么多法律的約束,包括日本必須承認的國際法和國內法,為什么后來又與中國出現了圍繞釣魚島領土主權的爭端,這是有什么深層次原因?
劉江永:這個是由于在涉及到戰后規則、戰后秩序的問題上,日本政府,特別是安倍政權一方面不敢,或者說還不便于公開提出推翻《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中日聯合聲明》、《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他不便于這樣做。但是他采取了另外一種手法,企圖改變戰后的國際法基礎和國際秩序。他們采取了什么樣的手段呢?就是日本,包括外務省的一些右翼或親美勢力,他們在戰后把冷戰時期形成的《日美安全條約》、日本和美國達成的《舊金山和約》,還有1971年日美兩國簽署的《歸還沖繩協議》拿出來,作為戰后東亞太平洋地區的國際秩序。
關于這一點,實際上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前就是有斗爭的,他企圖通過利用拉住美國、仰仗美國來實現政治目的,企圖通過打出日美《舊金山和約》來矮化、淡化、抵銷《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以他們具體的說法就是戰后規定東亞地區國際秩序的是《舊金山和約》,不提《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他強調規定日本戰后國際秩序的是《舊金山和約》。
中國日報網:《舊金山和約》對他的益處是什么?
劉江永:為什么要這樣提?有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涉及到臺灣問題,南沙、西沙的歸屬;一個部分涉及到釣魚島領土主權問題。在第一個問題涉及到臺灣歸屬問題和南沙、西沙歸屬問題,日本總是強調《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規定了日本只是放棄了臺灣、南沙、西沙的歸屬權,但是沒有講歸誰。這就引起了中日兩國在邦交正常化之前談判過程中,始終沒有談攏。臺灣問題成為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主要障礙。也就是說日本跟臺灣保持外交關系,并想和大陸發展經貿關系,發展政治關系,這就是日本和美國制造的“臺灣歸屬未定論”下的“一中一臺”、“兩個中國”。當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堅決反對的,這是一件事。
第二件事,釣魚島。到目前為止日本外務省和日本一些政府官員,包括內閣成員,仍然是強調釣魚島不是包括在《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所規定的臺灣范疇,日本并沒有放棄釣魚島。釣魚島他們叫“尖閣列島”,是在《舊金山和約》第三條的規定當中,這個第三條的內容是什么呢?規定日本對北緯29度線以南地區,這些島嶼由聯合國托管,美國是唯一托管國,對這一點表示同意,這是一個表述。日方強調所謂“尖閣列島”(中國釣魚島)、在29度以南的島嶼是日本領土,日本同意由美國托管,就是說日本是有潛在主權,只不過現在是由美國托管而已。這是他的單方面解釋。
戰后怎么又把釣魚島說成日本的呢?就是涉及到1971年美國和日本達成了《歸還沖繩協議》,根據《歸還沖繩協議》美國把琉球,就是沖繩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轄權交給了日本。同時,用劃經緯線的方式把釣魚島也劃入了歸還范圍。這樣日本就強調,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三條,我同意美國來托管,美國現在跟我達成協議,又把這些島嶼歸還給我。所以日本就強調,戰后國際法上看釣魚島已經是日本的了。所以,他要特別強調根據《舊金山和約》作為戰后國際法和國際秩序的基礎,以此顛覆《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作為國際法和國際秩序的基礎,有這樣一個重要的意義。
但是,我們和日本在圍繞戰后秩序這場斗爭的關鍵,也是和我剛才說的問題是直接相關的,這個斗爭不是從現在開始,是從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前就開始。也就是說在1950年美日兩國拉了大概有40多個國家,在舊金山開會的時候曾經討論到中國被日本占領的領土問題。當時中國的外交部已經有歷史檔案文獻證明中方準備參加舊金山和會,這是在1950年的5月,準備參加舊金山會議,并且就開舊金山和會所要涉及的日本侵占中國的領土問題表達中方的立場。這個文件是沒有署名的,中國當時參與舊金山和會的草案,還沒有署名。這個草案就明確提及琉球一些島嶼,那時候琉球也要從日本剝離出來,赤尾嶼提到了,應該是放在臺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