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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反腐
穩步推進
“打鐵還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蟲生”。去年11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履新伊始就厲聲反腐,警示官員。隨后,習近平在多場重要講話中,反復表達了反腐的決心,密集吹響了反腐“集結號”。
今年年初,習近平提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此后,注重反腐制度建設,構建權力之“籠”,被視為未來一個時期中國反腐的基本路徑。
此后,從派出中央巡視組到清理會員卡行動等,一系列制度反腐的有益嘗試陸續展開。人們看到,十八大以來中國的反腐舉措,一手是打擊,一手是預防,正在以多措并舉、標本兼治的“組合拳”形態呈現。
8月2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專家認為,新規劃體現了新一屆執政黨中央的反腐新思路,對今后5年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作出了“頂層設計”。
“正如中央政治局會議所言,要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那么怎么建立這種機制?除了會議提出的健全和完善四個體系:黨內監督體系、民主監督體系、法律監督體系、輿論監督體系外,會議還提到,要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完善紀委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等,這些都為下一步的反腐體制機制創新指明了方向。”馬懷德說。
辛鳴認為,目前,我國反腐正在向科學化邁進,“治標治本兼顧,既打‘老虎’,又拍‘蒼蠅’;既重視導致腐敗的根源問題,又重視群眾反映強烈的現實問題;懲戒預防結合,且更加側重預防;政黨群眾協力,群眾參與反腐的積極性很高。”
不過,一貫強調制度建設的辛鳴也指出,反腐的制度建設絕不僅僅意味著一系列嚴密的規則體系,更在于嚴格的執行。這當中,制度的主體建設很重要,現階段應通過制度化、法制化設計,暢通舉報機制和獎勵機制,發揮群眾反腐的力量。(記者葉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