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問題紅綠燈,近一個月,各地公安交管部門集中排查了近10萬組交通信號燈,整改信號配時存在問題、形狀不正確等不規范信號燈近5000組,一批交通信號指示不明、影響交通參與者識認的問題得到糾正。
同時,記者發現,在很多十字路口,沒有交通信號燈。這是否意味著“無拘無束”呢?
“考慮到成本以及交通流量的需求,并非所有十字路口都需要紅綠燈。當路口的交通流量較低時,設置信號燈會增加路口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延誤,降低路口的服務水平。”石京說,但這并不意味著沒有交通信號燈就沒有限制,因為此時的控制往往來源于標志標線,我們應遵守標志標線。
隨之,新問題出現了——大多數交通參與者對交通信號的認知僅限于紅綠燈,不熟悉其他交通信號。
“無知”帶來的教訓更慘痛。據統計,今年1至10月份,全國因違反道路標志標線肇事導致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起,造成26154人死亡。
“根據規定,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和交警的手勢指揮。之所以不認識其他信號,關鍵在于沒有明確設置它們的作用。”清華大學教授陸化普說,百姓出行都會利用不同的交通工具,去往不同的目的地,難免會有很多的交織,而這些交織點就是潛在的事故發生地。對此,大家必須明確各自的時空通行權,交通信號的作用就在于此。時間通行權,就得看交通信號燈的紅黃綠;空間通行權,就得看標志標線。還有一種信號,就是交警的現場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