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之年看亮點:兩會特別報道“亮劍” 高物價
增補貼提標準強保障雪中送炭惠民生
2011年,面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不斷沖高的嚴峻形勢,省委省政府積極發揮財稅政策穩定物價的作用,安排資金18.4億元,建立物價調控專項資金,支持實施價格干預,建立社會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機制,為低收入群體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對農資、農產品生產和流通等環節給予貼息補貼和以獎代補,為全省抑制物價,穩定市場供應,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提供了資金保障。
一年來,省財政按時下達2011年度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資金24640萬元,受益畝數734萬畝,補貼標準為每畝35元,較2010年度每畝提高4.5元;及時下達2011年省級農藥、化肥、肉食品、邊銷茶儲備利息補貼資金550萬元,支持春耕備耕;為保證青海省糧油安全,促進糧食、油料產業發展,逐步緩解產糧(油)大縣財政困難,下達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7888萬元。下達設施農業建設資金1億元,新建日光節能溫室3萬棟,提高蔬菜供給率;為增強生豬產業抵御市場風險能力,維護生豬市場消費安全,下達生豬產業化項目資金1500萬元,支持青海文元養殖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標準化生豬定點屠宰廠項目建設。
為全力保障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青海省從2010年元月起,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月統一提高10元;從2010年12月到2011年4月,為全省城鄉低保對象、優撫對象及農牧區五保供養對象等困難群眾,一次性發放5個月臨時物價補貼。從2011年1――3月,為玉樹災區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按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發放臨時物價補貼標準。從2011年5月,再次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低保在原基礎上提高25元/月,達到235元/月;農村低保在原基礎上提高15元/月,達到1384元/年。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2011年7月到12月為困難群眾發放臨時物價補貼,城市低保、農村五保和全省重點優撫對象每人每月20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15元。
小財政牽著大民生。在“執政為民、民生至上”理念的指引下,省委、省政府頻頻“亮劍”,打出了一套穩物價、保民生、促發展的“組合拳頭”。一年來,全省物價總水平由持續快速上漲轉為漲幅逐步下降,進入下半年后,省委省政府又抓住翹尾因素逐步減少的有利時機,科學安排物價調控的目標進度,重點搞好重要商品儲備與投放,加強市場監管,促使全省居民消費價格月同比漲幅由3月的最高點的9.2%逐月回落到11月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