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跟整個社會、每個民眾的關系,是任何其它法律都不能相比的
當湖南商人陳榮的故事被媒體曝光時,媒體人王志安的一條微博也正在網絡上廣為傳播。
這位中央電視臺的新聞評論員寫道:“年底將至,好幾個大學同學來北京學習,有黨校組織的,有行業內部系統組織的。一問才知道,今年的預算必須想辦法花掉,否則就得退回去。”
有網友評論說,與其將巨額的預算結余花在這些亂七八糟的地方,倒不如用來購置校車、補償災民,或者干脆給所有人退稅。
相比于普通人“賭氣”式的批判,學者們更希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預算法》一直是他們期待的方向。不過,過去的幾年里,這部備受關注的法律一直命運坎坷。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馬蔡琛說,預算法修訂每年都要召開一次大型會議,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甚至將它列入必須審議且完成的59件法律案之一。但最終,2006年的修訂稿在征求意見中因分歧太大而被擱置了下來。
各方的博弈是主要原因。曾經多次參與《預算法》修改討論的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透露,現在《預算法》的修改稿由財政部和人大同時起草。2010年,當雙方把草案匯集到一起之后卻發現,與1997年的版本相比,新形成的修改稿不僅沒有進步,反而在一些地方退步了。
“這讓很多專家感到痛心。”李煒光說。“《預算法》跟整個社會、每個民眾的關系,是任何其它法律都不能相比的。”
葉青也強調,預算法的地位特殊,影響面太大,“預算法需要修改的內容,很多正在各地實驗中”,這些都造成修改“難以下手”。
如今,最新的消息總算帶給人們一些希望。11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盡管到目前為止,專家們還沒有看到草案的全貌,他們只能從新聞透露的修改原則中尋求變革的蛛絲馬跡。
對葉青而言,最讓他興奮的,是第一條基本原則:“增強預算的科學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納入預算。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外,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預算、決算都要依法向社會公開。”
“收入和支出都被納入預算的范圍內,各級預算向社會公開,那年終突擊花錢的現象就會通過公眾的監督得到遏制。”他說,“只有透明公開的預算才會真正公平。”
在這位統計官員看來,同樣要改變的,還有預算編寫方式:應當嚴格按照當年的情況,辦多少事、花多少錢。
他同時提議,對于各地方、部門節約下來的預算,給予一些獎勵措施,比如“一半上繳,一半留在本單位”。“最重要的是把一切都公開地放在預算平臺上,這樣才能避免制度‘走樣’。”
不過,在此之前,人們首先要面臨的,仍然是已經拉開帷幕的年底“突擊花錢”亂象。一周前,77歲的上海老人江曾培在晨練中偶然聽到一位中年人告訴身旁的朋友,自己剛從外地體檢回來。
“上海有那么多醫院,怎么還要到外地去?”對方問。
“下月單位還要到外地開年會。”這位中年人回答,“反正有錢,年底要想辦法花掉。”
這位上海出版協會主席在一篇文章中記錄下了這段對話。他隨后評論道:“我仿佛聽到了年底突擊花錢的‘潮聲’嘩嘩而來。”
人們繼續習以為常地注視著這些荒誕的故事,其中也包括陳榮的一審判決。
10月20日,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因為“采購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產品單價的上下限,法律法規無禁止性規定,并無不妥”,當過越戰老兵的陳榮又一次“吃驚”地發現,自己被判決敗訴了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