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人陳榮原本是想揭露一場招標的“貓膩”。在2010年底的一場招標采購中,這位樂器行老板吃驚地發現,湖南省財政廳、文化廳、省直機關政府采購中心花了3000萬元,買下了市價1500萬元的東西。
但很快,一名政府官員把輿論拐上了另一條更寬敞的軌道。在不久前的一次采訪中,湖南省文化廳規劃財務處處長丁宇對《法制日報》解釋說,這次采購同時限制了商品的最高報價和最低限價,究其原因,除了“保障質量”,還有“預算執行的需要”。
“如今不僅有預算編制,還有預算執行。如果預算沒有執行完,財政就要收回,必然會影響第二年的預算編制。”這位官員說。
陳榮已經將湖南省三個政府部門告上了法庭,指責他們提前設定采購價格下限的行為違法;而這場關于“預算”的討論也正愈演愈烈。有人擔心,年底將近,政府部門為了執行預算“突擊花錢”的情景即將再次上演;另一些人則期待,一周前剛剛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能夠讓現實有所改變。
“突擊花錢”早已不是什么新鮮的話題,它就像一幅存在已久的圖畫,每到年底,就會被人們再加上一些細碎的筆墨
盡管招標公告上的限價被戴上了“最低”的帽子,但做了十幾年生意的陳榮還是一眼就看出,它們實在“高得離譜”。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套音箱:公告規定的最低價格是1.9萬元,而他原本計劃報出的價格只有7000元。
相比于對自己競標失敗的不滿,這位老板更愿意強調,在那場招標中“國家和納稅人的利益”受到了損害:按照最終的采購結果,政府為同樣的產品,多花了一倍的價錢。
“就算按照他們說的,要花掉預算,也要看看東西本身值多少錢啊!”他說。
這位語調憤怒的商人并不知道,在政府每年“突擊花錢”的眾多“敗家”行為中,還有很多和他所經歷的一樣荒誕的故事。財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從歷年預算執行情況看,財政支出進度均呈“前低后高”走勢:一季度各月支出進度較慢,二、三季度逐步回升,第四季度則進一步加快。
因為荒誕的事例層出不窮,“突擊花錢”早已不是什么新鮮的話題。換言之,它就像一幅存在已久的圖畫,每到年底,就會被人們再加上一些細碎的筆墨。
這些大多是普通人的只言片語。時至年底,廣州網友“音樂蟲子”突然發現,家門口被修路搞得“灰沙飛揚,路面坑坑洼洼”,可仔細看看,整個浩大的工程只不過是“把舊磚挖出來,又運了一些新磚回來鋪上”。
每個人似乎都能講出幾個發生在自己身邊的、類似的小故事。一名稅務局的公務員抱怨年底買發票的人太多,因為“太多工作項目集中在年底開展”;一個網友甚至還據此編出了打油詩:“年初預算足,年底突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