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童案二審聚焦“關鍵十秒”
辯護人出示新證據 稱韓磊僅有1秒鐘分辨被摔對象 法庭將擇日宣判
韓磊昨日在市高院出庭攝影/謝偉輝
昨日庭審中,檢察員與韓磊的辯護人分別提供了一審時未出示的新證據。辯護人通過圖示和表格重新分析了事發時監控錄像中的“關鍵10秒”,重申韓磊的行為系過失致人死亡。檢察員則認為,監控錄像可以清晰看出嬰兒車里坐的就是孩子,李女士之所以反復整理推車,就是為了保護孩子。
昨日,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二審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9月25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摔童兇手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案李明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一審宣判之后,韓磊提出上訴。
昨日庭審中,檢察員與韓磊的辯護人分別提供了一審時未出示的新證據。辯護人通過圖示和表格重新分析了事發時監控錄像中的“關鍵10秒”,重申韓磊的行為系過失致人死亡。本案并未當庭宣判。(記者 孔德婧)
現場
韓磊出庭表情嚴肅
昨日的庭審時間定在上午9點30分,但是直到開庭前,被害人家屬席一直空無一人,而被告人家屬席上,只有曾出席一審判決的韓磊的“發小”一人。
9點40分左右,伴著沉重的腳鐐聲,韓磊、李明被帶進法庭。韓磊表情嚴肅,目光與家屬席上的“發小”相遇時,點了一下頭。而作為原審被告人一并出庭的李明看上去十分疲倦。
在陳述上訴理由時,韓磊向法庭表示,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有疑點,并不能直接或間接證明自己具有故意殺人的動機。與一審時一樣,他一再表示不知道摔的是孩子。“整個事情是糾紛引起的,我沒有殺人的動機。”韓磊抬起一直低垂的頭,平靜地陳述道,“說我當時思維意識清醒,這太武斷了。”
在描述案發情形時,韓磊一直強調他只打了李女士一個耳光。“之后我就停手了,覺得打一個女的不對。可她抓著我的衣服,把我拽倒在地,撕扯著我都爬不起來,我也不敢掰她手,怕把事情鬧大,也不敢打她。當時特別狼狽,就想摔小車出氣,我就說了‘我摔你車去’之類的話。”韓磊強調稱,自己倒地后,眼鏡上弄的全是土,由于又喝了酒,站起來后眼還是花的,再加上車大燈光線刺眼,他沖向小車后直接抓起里面的東西就摔了,手里沒有感覺,不知是孩子。之后,直到接了幾個朋友的電話,他才意識到自己摔的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