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日住宿的地方,衛生間內的燈箱已壞。
記者暗訪“桂林陽朔三日游”
發現自費項目導游不敢拉而交給“二導游”
一個團同時接8家客,僅1位司機全陪,導游把旅客甩在路上就離開了;宣稱住星級酒店,到了現場才通知是該酒店旁的民宿;每人正餐18元的餐標,卻幾乎人人吃不飽;記者曝光《團隊促銷分配情況表》,兩地旅行社與導游現場“賣人頭”,珠寶玉器、土產、茶藝等提點最高,“在哪家用餐”旅行社可提成30%……這就是本報記者黃金周1至3日報團參加的“桂林陽朔三日游”。一路走下來,游客發現大部分時間其實是在坐車和購物,說好的三天游覽時間,最終被壓縮為僅6小時。而出于對新旅游法的忌諱,導游不敢拉的消費,全部由一項新興起的職業“二導游”來完成。
文、圖/記者劉冉冉
國慶節前5天,本報記者來到位于廣州市文明路金宮商場內的假日通旅行社,在工作人員的介紹下,選擇了1日從廣州出發的桂林陽朔全景三日游“純玩”旅行團。
第一天:一上車就被“賣豬仔”
國慶當天早晨,當所有的游客都集中在旅行社指定的候車點時,卻發現現場來了不止一家旅行社的游客。不少游客得知自己被“拼團”,立即向導游要說法。
然而,更令游客震驚的是,此時卻不見導游的蹤影,現場除了隨車司機,只有一位廣西當地旅行社的工作人員負責“點人頭”。原來,從1日早上集中出發的那一刻起,全部游客都已被統一打包轉讓給廣西當地一家不甚知名的旅行社“桂林和順國際旅行社”。
第二天:“二導游”勸導消費
由于首日遲到,原定于當日下午游覽的桂林訾洲公園被延期到第二天,再加上嚴重的堵車,后續的游覽行程也隨之被順序推遲、壓縮。
繼訾洲公園之后,導游帶車來到漓江邊游覽區,將游客交給景區的一位男工作人員,就“隱身”了。
船行至一處名為“興坪漁村”的地方時,該臨時導游組織游客游“匯聚了中外知名人士蠟像的免費博物館”。但當一船的游客跟隨他,穿過一條沿街叫賣紀念品的曲折小巷,興致勃勃來到蠟像館外時,卻只看到緊閉的大門。“我們來得不巧,蠟像館工作人員去吃午飯了。”臨時導游說完就轉身帶游客來到隔壁一家貼著“克林頓來我家吃過飯”的民宿,并稱:“這家樓頂是唯一可以取景全漁村的地點。”可當游客們登上樓頂拍完照下樓時,才在房東的“好心”提示下發現,入口處一個小小的牌子上寫著“上我家樓頂每人1元”。
一位“懂行”的導游告訴記者,新旅游法出臺之后,導游不敢明著留“自留地”,只能委托其它合作伙伴在一些方便安排消費的景點“友情演出”,就像現在有房東又有二房東一樣,導游不敢勸導的消費項目,在當地都有一個‘二導游’。”
在咨詢報名時,前臺工作人員曾口頭承諾,此次桂林陽朔游住宿的是三星級酒店或同等標準。而導游在路上也多次提到:“今晚住的是萬景酒店。”然而當晚,導游帶車來到萬景酒店時,卻指揮游客將行李搬到酒店旁邊的一處民宿。“今晚就在這里住,明早在酒店退房。”導游向游客解釋,該民宿也是酒店的一部分,而并非降低住宿標準。
現場陸續有游客抱怨住宿環境太差,有游客現場提出,前一晚住宿的酒店不僅有蟑螂、而且毛巾上有泥點子,洗漱間也漏水、漏電。導游對此卻假裝沒聽到。
第三天:路過的景點也算景點
雖然日程被安排得非常緊湊,但直到次日晚飯時間,旅行團只在3處景點逗留,與此前承諾的10個景點相去甚遠。對此,導游的解釋是:“國慶期間車太多太堵,這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只能將明天的自由活動取消,把剩下的景點進行完。”
隨后,大巴載客來到圖騰古道,導游在車上就告知游客:“十里畫廊、圖騰古道、聚龍潭以及奇石宮都在一處,到今天中午,我們的桂林、陽朔全景將在此畫上完美的句號。”車上不少游客表示,不管怎么算也湊不夠10處景點,導游則稱,首日的夢幻漓江演出已算一處,圖騰古道的游覽將再次包含一個表演,而旅游大巴從桂林行至陽朔的路上已經經過了幾個精品的景點……此后導游又以“防止游客受騙”為由,“暗示”游客可選擇的自費景點及自費用餐地。就在導游指定的一處餐廳外,幾位商販拿著手中的“另類石頭”叫賣“萬元金礦”。
兩地旅行社和導游
“瓜分”游客當地消費
記者在導游的《桂林市和順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團通知單》上卻看到所謂的“餐標”,其實摻水嚴重,一行特別提醒顯示:“餐標我們對外宣稱18元標的”,但同一張接團單上卻有一行小字明確顯示:“餐標12元”。
雖然新旅游法明令禁止導游忽悠游客進行“額外消費”,但該團導游卻還有一份《團隊促銷分配情況表》,上面詳述了游客從上車到回家的各種可能消費項目,而所有的自費項目中,“珠寶玉器、土產、茶藝、藥”等提點最高,公司及地接旅行社“各提6%,全陪提3%”。
此外,該表上明示了“餐提地、司各提30%”,而旅行社決定了“在哪家用餐”,餐廳根據最終消費額為旅行社提成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