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井噴使得旅游樂趣減分不少,急切呼喚帶薪休假能夠徹底推行。”春節期間選擇到福建自駕游的寧波姑娘蘇靈,面對游人如織的各景點,不無抱怨。
兩原因使帶薪休假難落實
帶薪休假在我國已是法定制度。1994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钡?,在實際生活中,帶薪休假卻始終沒有得到大多數人的充分認識和支持。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我國職場人每年帶薪休假天數在5天至15天。然而,現實中該制度并沒有得到充分落實。記者隨機采訪了十幾位職場人,他們所在的企業基本沒享受過帶薪休假。
“80后”青年賈敏麗告訴記者,自己工作7年,只請過一次5天的婚假,這種情況在同齡人中很常見,“加班和休假都有一種從眾心理,大家都在加班,你肯定也得加,領導都還沒休假,你也根本不好意思提。提休假跟欠債一樣?!?/p>
浙江國圣律師事務所律師程學林認為,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是勞動力供過于求,勞動者維權底氣不足。由于資方相對強勢,尤其是在勞動力供過于求的情況下,勞動者競爭壓力大,心里沒有底氣,擔心因休假被搶走了飯碗,擔心領導不高興影響自己的待遇,也很少有人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其二,許多用人單位存在認識誤區,認為休假影響效益。程學林說,如果企業管理者主動建議和保障員工休帶薪假,更能增加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歸屬和凝聚力,工作效率也會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