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挪用資金罪再審視
2006年年初,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受海信科龍委托,針對科龍電器及29家主要附屬公司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間發生的重大現金流向,發布了專項調查報告。
該報告顯示,科龍電器與格林柯爾系公司在調查期間內發生的不正常現金流向涉及現金流出21.69億元,現金流入24.62億元;與懷疑和格林柯爾系公司有關的公司發生的不正常現金流向涉及現金流出19.02億元,現金流入10.17億元;另外,發現的其它不正常現金流向涉及現金流出2.08億元,現金流入0.28億元。匯總上述數據,調查報告認為,5.92億元的現金凈流出金額可能只代表科龍電器遭受的最小損失。
依據這一報告,海信科龍后來向佛山市中院提起了民事訴訟。有意思的是,顧雛軍也正是依據這一報告,無論是在當年庭審關于挪用資金罪的自辯,還是目前的申冤,都堅持認為,科龍電器及附屬公司與格林柯爾系公司于調查期間發生的不正常現金流向涉及現金流出金額為21.69億元,現金流入金額為24.62億元。因此,是科龍占用了格林柯爾資金2.63億元,而非格林柯爾占用科龍電器資金。顧雛軍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公開否認犯有挪用資金罪。
不過,有會計行業人士稱,從目前涉及顧雛軍和格林柯爾的諸多民事訴訟判決來看,基本可以得出結論,即格林柯爾占用科龍資金是不爭的事實。反之,為什么至今還沒出現過一起格林柯爾起訴科龍索取賠償的案件?
該人士認為,同一調查報告,不同當事方兩種解讀,關鍵在于顧雛軍挪用資金的高超手法。一方面通過暴露在公眾視野的15家格林柯爾系公司向科龍輸血2.93億元,掩人耳目;另一方面,暗度陳倉,利用其它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掏走科龍8.85億元。而對上述案件的最終調查和審理已經證明,那些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就是為顧雛軍私人控制的公司。
顧雛軍出獄之后,大量等著兌現索賠訴訟的債權人想知道的是:當年被顧雛軍通過格林柯爾系公司轉移走的這些資金,現在在哪里?(記者周榮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