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柄生 內蒙古呼和浩特舍必崖村村民
分家即執行遺囑
我們老家的老人都要安排身后事,沒安排好結果幾個小子打架打得全村都雞飛狗跳,這事也常見。不過,一般孩子大了,老人老了,要先分家,先分一次,把房子、地、牲口、家里的物件、還有錢分一分,這就是分家嘛。你們管這個叫立遺囑,我們管這個叫分家。多少代人都是分家分過來的。遺囑是人過去之后再分家而已,分家是活著的時候把家里的東西分了。
10多年前,我們家分家,我大哥是老大,家里條件也好,沒要房子,老爺子給了他兩萬塊錢,我呢分到的是老祖屋,前年我在原地重蓋了新房子。老爺子給老三在縣城買了套三居室,他們老兩口跟著住,我和老大每個月給兩百塊錢。村里一般都是這么分,一般到這個地步,老人已經沒東西了可分了,就是我們伺候他們了,這沒說的,以后我家也是這樣。我有倆小子和一個閨女,以后,家里的奶牛給老大,錢給老二,房子嘛,誰養我就給誰。
有一年,有一人家分家不勻,結果兩兄弟成天打架,都不能見面,老人也痛苦。你說這是何苦!不管老人是不是分配不勻,當子女的,就得孝順老人,不能說分家你分少了,就不管老人了,那可不行。這樣的人沒人愿意跟他打交道。
所以這個分家太重要了,一定不能分早了,要是碰上孩子不孝順,結果弄得老人沒地方待,家庭也散了。但也不能分太晚,等自己老糊涂了,肯定分不好,一定得趁自己清醒的時候,看準孩子們的脾氣,摸透他們的想法。(記者熊 建文/圖)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