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卡住股市“利益之手”?
近年來,監管層也頻頻祭出重拳打擊違規。2002-2011年十年間,除鄭百文、銀廣廈和藍田股份遭受重罰外,通海高科、立立電子等因涉嫌欺詐直接倒在IPO最后一公里。
2012年以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力度不斷加大,更加強調中介機構的連帶責任。今年初,監管層將審核陣地前移,啟動了對擬IPO企業的財務專項核查,力求擠出財報水分,以遏制業績變臉和財務造假。目前已有200家擬上市企業被“嚇退”,倒逼中介機構“回歸本位”。
如何讓一些造假企業不再鋌而走險?專家表示,唯有制度卡住它們背后的“利益之手”。
首先,對涉案機構的追責和力度仍需加強。與萬福生科的“從輕發落”類似,圈錢3億元的綠大地,責任人被判400萬元罰款后僅獲緩刑,與上市獲得的巨大利益極不相稱。
造假背后的“合謀者”——為其包裝的投行和會計師事務所也應被嚴厲處罰,促使其勤勉盡責。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造假案中涉及的會計師事務所,有的通過事務所合并或者個人跳槽,繼續執業并有償轉讓業務。
其次,上市機制透明化、市場化改革也需加速。與中介機構相比,發審機構負責審核申報材料,擁有最終決定權。楊朝軍認為,決定企業能否上市的生殺大權在發審委手中,應對財務真實性負責。胡汝銀建議,發審過程可采取公開質詢問答等做法,加強上市的透明度。
第三,A股上市造假屢禁不絕背后,存在“上市就不會退市”的怪圈。上海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即使是造假曝光,責任人最多去坐牢,但公司的殼還可以轉手賺幾個億。只要“殼資源”變成稀有品,造假上市的沖動就難以消失。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要進一步深化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促進市場各方歸位盡責,以市場化、法制化的手段,強化信用約束和程序約束,保護投資者權益。
專家分析認為,遏制造假的根本在于強化監督機制——讓造假主體及相關方傾家蕩產、賠償股民損失,讓放行造假上市者承擔責任,才是治本之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