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理不是“慰問”
2007年6月,諸暨市公安局楓橋派出所,多了個“老楊調解工作室”。在這里,主持調解工作的是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楊光照。
在退休前,楊光照就以善做群眾工作出名。他的工作室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是糾紛調解的“專家門診”。老楊常說,“群眾有糾紛,我們如果不到現場勘察,就會影響對事實的了解和判斷。現在,我們把調解室設在車輪上,開到村里去,開到百姓中間去!”
這位老調解員靠著苦口婆心、耐心說理,經手的案子調解滿意率達100%。
如今,越來越多的“楊光照們”出現在鄉村、社區和街道。平安志愿者、“和事佬”、義務調解員……浙江各地普遍建立了規模龐大的志愿者隊伍,僅寧波市就發展各類志愿者隊伍2223支、67萬人。這些志愿者來自基層,最了解群眾需求和心聲,化解群眾身邊的矛盾也得心應手。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彭宗超認為:“‘楓橋經驗’要發展下去,重點在基層,要不斷創新基層工作。”
在寧波市鄞州區,一批法官在自己居住的社區,每周都會為社區居民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他們接受法律咨詢,定期為社區居民進行普法講座,還公開了QQ號碼和電子郵箱,注冊了微博,隨時隨地為社區居民解決疑問,化解矛盾。
他們有個共同的名字,叫“小巷法官”。鄞州法院團委書記毛冠達表示,兩年來,他們共接待群眾900余人次,解決了各類糾紛80余起。目前,有64名法官在各個社區提供法律服務。
中央黨校科社部教授向春玲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楓橋經驗”回歸了社區管理的本質,“不是等出事了才去做,而是日常就做好基層工作,就不會有那么多矛盾和沖突了”。
“在日常工作里就做好為群眾服務這件事,”向春玲說,“必須摒棄把社區管理當‘慰問’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