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私募債制度框架形成 將考慮在江浙試點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5日透露,中小企業私募債從去年底開始籌備,目前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將實行備案制。
上述負責人表示,我國發展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其目的不是著眼于“高收益、高風險”的形式特征,而是立足于彌補債券市場的制度空白,加強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的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因此,證監會推出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包含高收益債的市場需求,但不局限于高收益債。
該負責人稱,由于是非公開發行,所以該品種屬于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目前監管層考慮的是,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前由承銷商將發行材料向證券交易所備案。
上述負責人強調,備案的含義是指讓作為市場組織者的交易所知曉情況,便于統計檢測。備案不意味著交易所對債券投資價值,信用風險等形成風險判斷和保證。
該負責人透露,在風險控制措施方面,監管層目前主要考慮兩點:一是采取嚴格的市場約束,即采取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二是,中小企業私募債要由證券公司進行承銷,券商在承銷過程中進行核查的,發行人要按照發行契約進行信息披露,承擔相應的信息披任。
來源:中新網 編輯: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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