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我國《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下發,事業單位改革時間表明確。相關部門制定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也將加快出臺。
4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會議公報稱,要深化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穩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十二五”規劃綱要第三十二章提出:加快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調節體系,合理調整國家、企業、個人分配關系,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明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努力扭轉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關于“深化工資制度改革”,第三十二章第一節提出:按照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平等協商確定、政府監督指導的原則,形成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增長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和工資指導線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積極穩妥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范圍。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加強對部分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縮小行業間工資水平差距。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完善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
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十二五”規劃綱要第三十一章第三節提出: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作用,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來源:人民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