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回復維權人士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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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個月,河南一些著名的大型連鎖超市家樂福、丹尼斯、世紀聯華、華潤萬家、大商超市等,因沒有在部分商品上貼上價格標簽被舉報,均接到物價部門罰單,并責令4月15日前整改。眾商家不服,要抱團上書國家發革委,呼吁不打價格標簽,稱如果打上價格標簽,每家店因為粘貼價簽一年增加成本高達200萬元。這一訴求可能打錯了算盤,因為湖北、湖南兩省已有失敗先例。
不服氣
大超市“抱團上書”國家發改委
“我明天要到北京,把河南大型超市的聯名請求送到國家發改委。”這是4月12日下午,某大型連鎖超市新聞發言人告訴媒體的話。他將代表鄭州多家大型商超向國家發改委遞交《關于物價面臨上漲壓力的緊急報告》,如果使用膠粘價簽,每個包裝的成本核算為0.18元,呼吁不打價格標簽。他們認為,如果打上價格標簽,每家一年增加成本高達近200萬元。
而這整個導火索,是“職業打假人”趙正軍點燃的。昨日,趙正軍向記者透露了他舉報大型商超的動因。
趙正軍說,他在很多商家購買的商品中發現不少問題,特別是過期食品,因為沒有標簽,商家往往以不是他們銷售的為由予以否認,更甚者還稱消費者是在栽贓陷害。他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發現,這些商家有意回避《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第十四條“開架柜臺、自動售貨機、自選市場等采取自選方式售貨的,經營者應當使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并應分品種在商品陳列柜處按第十三條規定明碼標價”的規定,以逃避責任。而膠粘標簽,無疑是消費者解決上述問題的一劑良藥,為了保護更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他連續向鄭州市物價部門進行舉報。
記者了解到,鄭州市物價部門接到舉報后十分重視,分別對被舉報商家作出處罰決定,部分門店已經交了罰款。目前,眾商家已被鄭州市物價部門責令必須在4月15日前膠粘價格標簽,否則將面臨經濟處罰。多家超市上書國家發改委的打算是,爭取趕在4月15日前,把事情妥善解決。
河南商家辯解,不止河南超市是這樣,全國多數地方大型超市,都沒有在商品包裝上打上價格標簽,稱如果執行國家規定,成本將轉移到消費者身上。
引抗議
幾十萬消費者網上齊討伐
此事經媒體披露后,網上的評論呈一邊倒之勢,全國幾十萬網友紛紛在大河網、騰訊、搜狐、新浪、網易等知名網站發帖,支持鄭州市物價部門和趙正軍的做法。
大河網友說,商家連價格標簽都不想打,明碼標價都不愿做,欺負消費者,太過分了吧!憑中國商家現在的道德,不打標簽恐怕欺詐現象更嚴重。像家樂福這樣的洋超市結賬時還欺騙顧客呢,沒有物價部門的監督,商家的行為更可怕。
搜狐網友認為,不標價不就是想漲得更厲害嗎?不打價簽騙得更歡了。
新浪網友指出,應該要求工廠出廠時就在包裝袋上打上零售價的價格,書籍報紙上都可以打,為什么別的商品不能打?
網易等網友說,沒見過世界上有哪個商店的商品不標價的,國外商品標簽非常清楚,標簽有商品價、稅金、產地,建議河南的商品都應在包裝袋印刷銷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