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民政廳獲悉,海南省將實施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教育救助。對于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者,各市縣(區)民政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其一次性提供3000元—5000元資金的臨時教育救助。
據介紹,保障城鄉困難家庭子女就學和完成學業,對城鄉困難家庭提供教育救助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責任。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海南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要求,省民政廳21日下發《關于實施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教育救助的通知》。
通知要求,對城鄉困難家庭實施臨時教育救助的對象具體為考入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的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兒。原則上以每年新錄取考生救助為重點,兼顧已在校就讀的困難學生救助。
對城鄉困難家庭實施教育救助的程序為:本人或監護人憑孤兒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以及大專以上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等材料提出申請,村(居)委會調查核實,鄉、鎮政府(街道辦)審核,市縣(區)民政部門復核、審批,救助對象公示無異議后發放救助金。
對于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者,各市縣(區)民政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其一次性提供3000元—5000元資金的臨時教育救助。各地民政部門在實施生活救助、發放救助金時,可以根據分類施保的原則和其家庭實際困難、子女就學情況,對其家庭適當提高救助水平。同時,各地要充分發揚中華民族尊師重教、鄰里互助的傳統美德,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積極挖掘民間資源,鼓勵社會力量在資助城鄉困難家庭子女就學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記者徐珊珊實習生林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