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海南省人才辦獲悉,由省委組織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的《海南省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城市社區將按每個社區5名社工比例逐步配備社會工作人才。
社會工作人才主要分布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建設、減災救災、慈善事業、優撫安置、扶貧開發、青少年服務、殘疾人服務、流動人口服務等領域,為有需要的個人、家庭、機構和社區提供專業社會服務,幫助其舒緩、解決和預防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
《規劃》提出將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作為重要指標,納入有關部門和各級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同時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班子考核指標,建立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每年通報《規劃》落實情況。
今后,社工將納入職稱管理范圍,探索建立社工注冊制度,建立社工崗位考核制度,形成由品德、知識、能力、業績等要素構成的崗位評價指標體系。
《規劃》提出在城市社區要按每個社區5名社工比例逐步配備社會工作人才,探索在農村社區設置社工崗位,吸納社工專業人才,逐步實現每個農村社區配備1名社工的目標。此外,將吸納一定比例的社工,作為評估公益類社會組織的重要指標和政府購買服務的重要條件。以社工服務為主的單位要將社工崗位明確為主體專業技術崗位,社工崗位逐步達到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70%;學校、醫院、人口計生服務機構等需要設置社工崗位的事業單位,社工崗位要逐步達到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3-5%。
《規劃》明確,應著力提高社會工作人才薪酬待遇。設立海南省社會工作突出貢獻獎,以政府獎勵為導向,以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為主體,開展多種形式的表彰獎勵活動,努力提高社會工作人才地位和待遇。
《規劃》提出,采取政府購買方式,從高校社會工作院系、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抽調專業人員組建服務隊,到2020年基本實現每個國家級貧困縣有一家社會工作服務指導站,帶動培養100名農村社會工作人才,解決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帶來的農村流動人口多、留守人員多、社區發展滯后等問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記者胡續發 通訊員 鐘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