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解讀
藥品:社區報銷范圍增至1435種
據介紹,此次社區藥品醫保報銷范圍調整重點增加了治療常見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藥品,特別是大醫院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需要長期服用的藥品,共新增藥品224種,至此本市醫保社區藥品報銷范圍由原來1211種增加到1435種。
今后,在社區治療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高血脂、骨關節炎、支氣管炎、前列腺疾病等常見病、慢性病的藥品,如百姓常用的氨氯地平、纈沙坦氫氯噻嗪、二甲雙胍、阿托伐他汀、非那雄胺、氯吡格雷等,在社區衛生服務站均可報銷。
據介紹,目前北京有醫療機構1920多家,分為醫院(三級、二級、一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和門診部等四類。其中,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使用醫保大目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門診部使用社區藥品目錄,此次社區藥品報銷范圍調整涉及后兩者共1200多家機構,占北京市醫療機構總數的三分之二左右。
報銷:在職職工社區看病多報20%
對于參保人員來說,藥品報銷范圍調整,最直觀的感覺是報銷的變化。今后,不僅能就近在社區開上這些常用藥品,而且由于本市醫保政策向社區醫院傾斜,所以參保人在社區就醫的醫藥費負擔也將減輕。
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視員蔣繼元介紹,目前,本市的醫保政策規定,城鎮在職職工、70歲以下退休人員在非社區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報銷比例分別為70%和85%,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報銷比例為90%。
此次社區用藥報銷范圍調整后,在職職工在社區就醫使用上述新增224種藥品的報銷比例將由70%提高到90%;70歲以下退休人員報銷比例也將由85%提高到90%。也就是說,在社區看門診,比去大醫院能多報銷5%至20%。
對于城鎮居民來說,也可享受此次社區藥品醫保報銷范圍調整,醫保報銷政策未變。門診報銷起付標準統一為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50%。每個醫保年度最高均可報2000元。
升級:21種藥不再個人先行負擔
社區藥品醫保報銷范圍調整后,在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就醫取藥比大醫院更為“優惠”。
據介紹,有21種治療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等常用藥品,是乙類藥,在大醫院使用需要“個人先行負擔10%費用”。而此次調整后,這些藥不僅納入了社區衛生服務站藥品報銷的范圍,而且還“升級”到甲類可報銷范圍。這意味著,這些藥品在社區使用,報銷時將取消過去首先個人自付10%的門檻,達到報銷起付線后即可直接按相應比例報銷。如纈沙坦、非諾貝特等(詳見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