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二:公車
“十二五”期間 北京不再增加公車指標
對于此前民眾較為關注的公車管理問題,《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并嚴格公務車使用管理。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使”字頭號牌小客車按有關規定執行。
《意見》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話會議等現代化手段,提高效率,減少交通出行。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錯峰出行。
《意見》還提出,要按照“標本兼治、建管并舉、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分工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分年度制定實施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方案,將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納入市、區縣兩級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督查和績效考核內容,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區縣、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關鍵詞三:停車費
重點區域停車費計時單位縮短 部分地區收費標準降低
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發改委公布的《北京市非居住區停車價格調整方案》中明確規定,三環以內及其以外的重點區域為一類區域,將停車收費計時單位由半小時調整為15分鐘。
根據方案的規定,此次停車收費調整將按照“中心高于外圍、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別化原則,進一步調整停車收費標準。一類地區為三環路(含)以內及CBD商業區、燕莎地區、中關村核心區、翠微商業區等現有4個繁華商業區;二類地區為五環路(含)以內除一類地區以外的區域;三類地區為五環路以外區域。路側停車、路外露天停車、停車樓(庫)停車價格實行階梯價格,居住區及夜間停車收費價格原則保持不變。
在收費方面,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趙磊表示,經過研究,對原來征求意見方案主要做了五個方面的完善。主要對三項不變,一個是小區停車收費,二是夜間停車收費,三是駐車換乘停車收費,這次不做調整。第二個完善,降低了兩類區域的收費價格,一類是二類區域,一類是三類區域。二類區域占道停車的收費由原來每小時征求意見是7元,現在調整完是6元。二類區域由原來的3元調整到現在的2元。第三個完善是對小區居民在小區周邊的道路停車,也做了相應的優惠。按比照小區停車的標準來進行。第四個完善,考慮到就醫的患者到醫院就醫的需求,給予就醫患者的停車需要,這方面不做調整。第五個完善,就是縮短的停車收費的計時單位,原來是半個小時是作為計時收費單位,現在從半個小時縮短到15分鐘,通過這些措施來提高老百姓辦事的效率,少交一點停車費。
據了解,該方案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