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治理“黑車”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今天(18日)發布通告,將集中清理涉嫌非法運營滯留機動車。
通告要求,凡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交通部門核發的營運許可證件的,不得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小公共汽車、旅游汽車、省際長途客車等客運經營活動和貨運經營活動以及危險化學品的非經營性活動。從事上述行為并且涉及違法的車輛已被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予以查扣的,請于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到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接受處理。接受處理后,當事人可將其涉及違法的車輛取回。凡到期不來接受處理的,將對其違法車輛予以解體處理。
據悉,違法車輛信息請登錄首都之窗網站查詢。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北禮士路22號。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