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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聯酋迪拜港自由港區
迪拜港自由港區建于1985年,由港口和自由貿易區組成,面積135平方公里,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港區。主要功能為港口裝卸、倉儲物流、貿易及加工制造。
該區為海關監管區域,陸域設立圍網,進行封閉管理。主要政策包括:貨物在區內存儲、貿易、加工制造均不征收關稅及其它稅收,如進入阿聯酋關稅區時再征稅。海關對區內貨物采取隨時抽查的方式進行監管。外國貨物從海上進出該區均須向海關和港口進行申報。區內除中轉貿易、加工制造業務以外,其他與之相關的中介服務行業等也可進入,除酒店、醫院外,銀行、法律事務、寫字樓業、餐飲業等均可入區經營,但此類企業均須為阿聯酋本國所有,外資企業不得進入。阿聯酋對港口、自由貿易區、海關采取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其管理機構是迪拜港董事局,為政企合一的實體,統一管理、經營港口和自由貿易區,董事會主席為皇室指派,對協商事宜具有最終裁定權。
德國漢堡港自由港區
漢堡港自由港區建于1888年,為世界上最早的自由港,也是歐洲典型的經濟自由區。面積為15平方公里,主要功能是貨物中轉、倉儲、流通、加工和船舶建造。主要政策包括:自由港不在關稅管轄區,不是海關的監管區域,裝卸、專船和存儲貨物不受海關限制;貨物可以自由從水上進出該區,原材料可在區內加工,不需申報及征收關稅。按聯邦法規定,該區可視同第三國地位,貨物只有從自由港輸入歐盟市場時才須向海關結關,交納關稅及其它進口環節稅。
近年來,漢堡港自由港區出現一些新的情況:歐盟為統一關稅區,使關稅減免作用降低,由1888年的30%降至2006年的3%;區域內加工功能趨于萎縮,現已無實質性業務;集裝箱運輸方式使貨物在港時間大大縮短,對保稅的需求日漸減少;“9.11”以后,為適應國際反恐需要,特別是根據美國的要求,各種貨物(包括轉口貨物)入區均需申報。1994年起,漢堡港自由港區改建為自由貿易區。按歐盟規定,自由貿易區可設在港口及以外的任何區域,屬歐盟關境內享受特殊政策的區域,不再視同為第三國地位。 (趙學森)